[发明专利]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010194421.8 | 申请日: | 2020-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864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张剑锋;陈继;林潇;余超;李小龙;宇文志强;刘海贞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00 | 分类号: | B60R1/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贾允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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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的第一视频数据请求;所述第一视频数据请求包括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
接收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的第二视频数据请求;所述第二视频数据请求包括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
根据数据端口映射表确定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对应的摄像头的第一标识;
根据所述数据端口映射表确定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对应的摄像头的第二标识;所述数据端口映射表中包括多个摄像头,且多个所述摄像头中任两个摄像头采集的数据的匹配程度值为预设程度值;所述预设程度值为0;
若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相同,向所述第一标识对应的摄像头发送数据请求;
接收所述第一标识对应的摄像头发送的视频数据;
根据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向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同时根据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向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向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基于车载以太网协议向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
所述根据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向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包括:
根据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基于车载以太网协议向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
3.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的第一视频数据请求;所述第一视频数据请求包括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的第二视频数据请求;所述第二视频数据请求包括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数据端口映射表确定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对应的摄像头的第一标识;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数据端口映射表确定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对应的摄像头的第二标识;所述数据端口映射表中包括多个摄像头,且多个所述摄像头中任两个摄像头采集的数据的匹配程度值为预设程度值;所述预设程度值为0;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相同,向所述第一标识对应的摄像头发送数据请求;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标识对应的摄像头发送的视频数据;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向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同时根据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向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基于车载以太网协议向所述第一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的标识基于车载以太网协议向所述第二车辆功能系统发送所述视频数据。
5.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条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6.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条指令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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