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线耳机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00222.3 | 申请日: | 2020-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38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4 |
发明(设计)人: | 徐锦;曹伟;刘志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4W12/00;H04W56/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85 | 代理人: | 汪琳琳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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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线耳机 | ||
1.一种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耳机,用于拾取语音信号并将拾取到的所述语音信号数字化以生成第一音频信号;
第二耳机,用于拾取语音信号并将拾取到的所述语音信号数字化以生成第二音频信号,并将所述第二音频信号发送至所述第一耳机;其中,
当所述第一耳机接收到所述第二音频信号时,对比所述第二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一音频信号,并根据对比结果判断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是否超出安全使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耳机包括:
第一拾音器,用于拾取语音信号;
第一模数转换单元,电连接于所述第一拾音器,用于将所述语音信号数字化以生成所述第一音频信号;
缓存单元用于存储所述第一音频信号;
第一无线收发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第二耳机发送的所述第二音频信号,并将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缓存至所述缓存单元;
安全控制单元用于对比所述第二音频信号与所述缓存单元中存储的所述第一音频信号,并根据对比结果判断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是否超出安全使用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控制单元还包括时间同步单元,用于同步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耳机包括:
第二拾音器,用于拾取语音信号;
第二模数转换单元,电连接于所述第二拾音器,用于将所述语音信号数字化以生成所述第二音频信号;
第二无线收发单元,电连接于所述第二模数转换单元,用于发送所述第二音频信号至所述第二耳机。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控制单元包括:
声压对比单元,用于对比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的声压级,当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的声压级差值超过第一预设值时,判断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超出安全使用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控制单元包括:
波形对比单元,用于对比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的拟合度,当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的波形拟合度小于第二预设值时,判断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超出安全使用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控制单元包括:
语义识别单元,用于对比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的语义,当所述第一音频信号与所述第二音频信号的语义不相同时,判断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超出安全使用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的工作模式包含转发模式和并发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工作于所述转发模式:
当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在安全使用距离时,所述第一耳机转发接收到的音频信号至所述第二耳机;
当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超出安全使用距离时,所述第一耳机停止转发所述音频信号至所述第二耳机。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工作于所述并发模式:
当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在安全使用距离时,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直接接收所述音频信号;
当所述第一耳机与所述第二耳机超出安全使用距离时,所述第一耳机发出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第二耳机停止接收所述音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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