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告警方法、装置、存储介质以及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09190.3 | 申请日: | 2020-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286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0 |
发明(设计)人: | 刘顶;李海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20/52 | 分类号: | G06V20/52;G06V20/40;G06V20/54;G06V10/22;G06V10/25;G06V10/764;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赵静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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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 告警 方法 装置 存储 介质 以及 电子 | ||
1.一种信息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确定出目标路段上没有出现第一类型的物体的情况下,获取第一信息,其中,所述第一信息用于表示第一图片中识别出的第一类型的第一物体,所述第一图片是一组图像采集设备中的第一图像采集设备对第一采集区域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中的每个图像采集设备用于对所述目标路段中的一个子路段所在的区域进行图像采集,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对应的全部采集区域包括所述目标路段所在的区域;
在响应于所述第一信息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出现有所述第一物体的情况下,获取第二信息;
在所述第二信息表示在第二图片中识别出的第二类型的第二物体的情况下,生成第一告警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图片是第二图像采集设备对第二采集区域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包括所述第二图像采集设备,所述全部采集区域包括所述第二采集区域;
在获取第一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启动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没有出现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其中,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启动表示控制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的模块或者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执行上电操作;或者在一组图片中均未识别出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没有出现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其中,所述一组图片包括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在同一时刻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
在一组图片中均未识别出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没有出现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包括:在第三图片中识别出所述第一类型的第三物体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出现了所述第一类型的第三物体,其中,所述第三图片为第三图像采集设备对第三采集区域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所述第三图像采集设备为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中在所述第三物体的移动方向上的第一个图像采集设备,所述全部采集区域包括所述第三采集区域;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仅出现了所述第三物体、且根据第四图片确定出所述第三物体离开了第四采集区域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没有出现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其中,所述第四图片为第四图像采集设备对所述第四采集区域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所述第四图像采集设备为所述一组图像采集设备中在所述第三物体的移动方向上的最后一个图像采集设备,所述全部采集区域包括所述第四采集区域;
在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没有出现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第三图片中识别出所述第三物体之后、在获取到所述第四图片之前,在所述第三图像采集设备对所述第三采集区域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中均未识别出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和所述第二类型的物体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目标路段上仅出现了所述第三物体;在第五图片中识别出所述第三物体的全部或部分、且在所述第四图片中未识别出所述第三物体的情况下,确定出所述第三物体离开了所述第四采集区域,其中,所述第五图片为所述第四图像采集设备对所述第四采集区域进行图像采集得到的图片,所述第五图片为所述第四采集设备在采集所述第四图片之前所采集到的的上一个图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第二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信息表示在所述第二图片中识别出所述第一类型的第五物体的情况下,生成第二告警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为车辆,所述第一物体为第一车辆,第五物体为第二车辆。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信息表示在所述第二图片中识别出所述第一类型的第五物体的情况下,生成第二告警信息,包括:
在所述第二信息还表示所述第五物体与所述第一物体的移动方向相同的情况下,生成所述第二告警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告警信息用于提示出现与所述第一物体同向移动的所述第五物体;和/或
在所述第二信息还表示所述第五物体与所述第一物体的移动方向相反的情况下,生成所述第二告警信息,其中,所述第二告警信息用于提示出现与所述第一物体反向移动的所述第五物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为车辆,所述第二类型的物体为人;或所述第一类型的物体为人,所述第二类型的物体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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