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15620.2 | 申请日: | 2020-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313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2 |
发明(设计)人: | M·朔兰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ZF汽车业德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1/185 | 分类号: | B62D1/185;B62D5/04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俞海舟 |
地址: | 德国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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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转向 系统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具有由驾驶员握持的转向器件、支承装置(12)、以及电动的转向器件致动器(14),其中,
所述支承装置(12)具有第一套筒元件(18)和第二套筒元件(20),所述第一套筒元件和所述第二套筒元件连接至彼此以沿所述套筒元件(18,20)的轴向方向(A1)伸缩,其中,
所述支承装置(12)具有紧固元件(26),所述紧固元件能够固定地连接至所述机动车辆的车身,其中,
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固定地安装在所述紧固元件(26)上,并且其中,所述转向器件和所述转向器件致动器(14)安装在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上,使得所述转向器件和所述转向器件致动器不能在所述轴向方向(A1)上相对于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套筒元件(18,20)以在旋转意义上固定的方式连接至彼此。
3.如权利要求1-2之一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装置(12)包括与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和/或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相关联的驱动装置(30),其中,所述驱动装置(30)被设计成使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和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在所述轴向方向(A1)上相对于彼此移位。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30)包括电动马达。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马达被布置在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内或在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内。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接合在转换装置(34)的螺纹中的驱动主轴(32)与所述电动马达相关联。
7.如权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能量吸收装置(43),所述能量吸收装置被设计成在车辆碰撞的事件中吸收作用在所述支承装置(12)上的所述轴向方向(A1)上的力。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吸收装置(43)被容纳在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中并且/或者在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中。
9.如权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装置(12)包括倾斜调节装置(44),藉由所述倾斜调节装置,能够调节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相对于所述紧固元件(26)的倾斜角度,特别地其中,所述倾斜调节装置(44)具有机动化驱动装置(46),所述机动化驱动装置被设计成致动所述倾斜调节装置(44)。
10.如权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缆线管道(36),所述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的电力和/或信号配线(38)接纳在所述缆线管道中。
11.如权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线控转向式转向系统(10),其特征在于中,设置有第三套筒元件(48)和第四套筒元件(50),所述第三套筒元件和第四套筒元件连接至彼此以沿所述第三套筒元件(48)和所述第四套筒元件(50)的轴向方向(A2)伸缩,其中,所述第四套筒元件(50)固定地安装在所述紧固元件(26)上,并且其中,所述转向器件和所述转向器件致动器(14)安装在所述第三套筒元件(48)上,使得所述转向器件和所述转向器件致动器不能在所述轴向方向(A2)上相对于所述第三套筒元件(48)移动,特别地其中,包括所述第三套筒元件(48)和所述第四套筒元件(50)的单元与包括所述第一套筒元件(18)和所述第二套筒元件(20)的单元平行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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