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38059.X | 申请日: | 2020-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6177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4 |
发明(设计)人: | 王健;徐进澎;李俊;黄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01 | 分类号: | G06Q30/0201;G06Q30/02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朱文杰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事件 业务 影响 确定 方法 装置 | ||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从数据库获取目标业务所对应的历史业务数据;根据上述历史业务数据获取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基础业务数据;根据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一设定规则确定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波动项;以及,根据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二设定规则确定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根据基础业务数据、业务数据波动项和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使用设定的影响力确定算法确定事件对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业务量所产生的影响。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的,当业务(如话务业务、机票售卖业务等)指标不达标时需要进行原因定位,业务指标可以下拆为业务部署率、承接达成率以及预测偏差率等,而对于预测偏差率又可以拆分为基准预测偏差率、事件预测偏差率等。为了得到事件预测偏差率,则需要定位出事件对业务的实际影响。
目前,在定位事件对业务的实际影响时,大都是通过人工分析的方法进行定位,这样,即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且耗时较长、效率低下,可能会影响业务预测更新,无法及时给业务方提供数据辅助,使得在进行下一次业务预测时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撑,仍然会继续影响业务指标。
因此,亟需提出一种技术方案,以实现可靠、高效的定位事件对业务的实际影响。
发明内容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方法。该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方法包括:
从数据库获取目标业务所对应的历史业务数据。其中,所述历史业务数据包括所述目标业务每天的实际业务量。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获取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基础业务数据。其中,所述基础业务数据为剔除事件和特殊日的影响后的业务数据。所述特殊日包括节假日和关键日,所述关键日为周期性事件的发生日。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一设定规则确定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波动项;以及,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二设定规则确定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根据所述基础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波动项和所述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使用设定的影响力确定算法确定所述事件对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业务量所产生的影响。
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装置。该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从数据库获取目标业务所对应的历史业务数据。其中,所述历史业务数据包括所述目标业务每天的实际业务量。第二获取模块,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获取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基础业务数据。其中,所述基础业务数据为剔除事件和特殊日的影响后的业务数据。所述特殊日包括节假日和关键日,所述关键日为周期性事件的发生日。第一确定模块,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一设定规则确定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波动项;以及,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二设定规则确定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第二确定模块,根据所述基础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波动项和所述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使用设定的影响力确定算法确定所述事件对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业务量所产生的影响。
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事件对业务量的影响的确定设备。该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被安排成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
从数据库获取目标业务所对应的历史业务数据。其中,所述历史业务数据包括所述目标业务每天的实际业务量。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获取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基础业务数据;其中,所述基础业务数据为剔除事件和特殊日的影响后的业务数据;所述特殊日包括节假日和关键日,所述关键日为周期性事件的发生日。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一设定规则确定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波动项;以及,根据所述历史业务数据,按照第二设定规则确定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所对应的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根据所述基础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波动项和所述业务数据随机扰动项,使用设定的影响力确定算法确定所述事件对所述待分析事件发生日的业务量所产生的影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238059.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