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力检测方法及装置、智能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54703.2 | 申请日: | 2020-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4393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谭杰夫;胡正中;李金;邓晶;余鹏;林修宏;陈佛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全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3/032 | 分类号: | A61B3/0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国新南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74 | 代理人: | 李小东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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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力 检测 方法 装置 智能 电子设备 | ||
1.一种视力检测方法,应用智能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电子设备包括分光装置,所述分光装置将所述智能电子设备显示的左眼视标图像分光到测试者的左眼,将所述智能电子设备显示的右眼视标图像分光到所述测试者的右眼,所述视力检测方法包括:
获取所述智能电子设备的型号,根据所述型号匹配视力表,所述视力表包括所述左眼视标图像和所述右眼视标图像;
获取测试者的请求,根据所述请求控制所述智能电子设备显示所述左眼视标图像或所述右眼视标图像;
获取所述测试者对所述左眼视标图像或所述右眼视标图像上的视标符号显示方向的判断结果;
根据所述判断结果输出视力检测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测试者对所述左眼视标图像或所述右眼视标图像上的视标符号显示方向的判断结果的步骤包括:
获取所述测试者对所述左眼视标图像或所述右眼视标图像上的起始测试行的每个视标符号显示方向的判断结果;
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是否正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是否正常的步骤包括:
分别累计所述判断结果为正确的次数和所述判断结果为错误的次数;
当累计所述判断结果为正确的次数达到第一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正常;
当累计所述判断结果为错误的次数达到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异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是否正常的步骤还包括:
累计所述判断结果为正确的次数达到第三预设阈值时所需时间,所述第三预设阈值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
当累计时间在预设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正常。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判断结果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是否正常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正常时,自动调节到与所述起始测试行相邻的下一测试行进行测试;
当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异常时,自动调节到与所述起始测试行相邻的上一测试行进行测试。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判断结果输出视力检测结果的步骤包括:
当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正常时,输出最后一次确定视力正常时对应的测试行的视力值;
当确定所述测试者在所述起始测试行的视力异常时,输出第一次确定视力正常时对应的测试行的视力值。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测试者对所述左眼视标图像或所述右眼视标图像上的起始测试行的每个视标符号显示方向的判断结果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获取所述测试者的身份信息,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判断所述测试者是否为首次进行视力检测;
若是,根据默认值确定所述起始测试行;
若否,自动获取所述测试者的视力检测记录,根据所述视力检测记录确定所述起始测试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测试者的请求,根据所述请求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显示所述左眼视标图像或所述右眼视标图像的步骤包括:
当获取测试者的请求为先检测左眼视力时,先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显示所述左眼视标图像,左眼视力检测完成后,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显示所述右眼视标图像;
当获取测试者的请求为先检测右眼视力时,先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显示所述右眼视标图像,右眼视力检测完成后,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显示所述左眼视标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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