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拍摄方法和移动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56749.8 | 申请日: | 2015-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9109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8 |
发明(设计)人: | 汪孔桥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5/7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拍摄 方法 移动 设备 | ||
一种拍摄方法和移动设备,用于解决通过操作拍摄按钮进行Living Image等新视觉媒体拍摄的技术问题,以简化Living Image等不同于照片和视频的新视觉媒体的拍摄操作。在本发明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方法包括:在拍摄界面,当接收到拍摄按钮发生长按事件时,开始拍摄视频;当长按事件结束时,若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没有超过第一设定阈值,则完成混合视觉媒体的拍摄;所述混合视觉媒体包括一个视频片段和至少一张静态照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拍摄及移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拍摄方法和移动设备。
背景技术
当前用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拍摄的视觉媒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静态照片,另一种是视频。随着移动设备的Rich Capture(丰富捕捉)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更多新的视觉媒体形式,其中最典型的新视觉媒体例如有Living Image(活体图像)。Living Image是在抓拍静态照片前,实时拍摄一个视频片断,该视频片断与静态照片的混合组成一个LivingImage。
在大多情况下,为拍摄照片和视频等不同形式的视觉媒体,需设立各自的拍摄模式。目前常用的移动设备,在其拍照模式下,按压拍摄按钮可以拍摄照片,但无法拍摄视频;需要拍摄视频的话,则要进入视频模式,此时按压拍摄按钮,才能进行视频尤其是短视频的拍摄。短视频的英文全称为:Shorter Video,在大多情况下,用户用移动设备拍的视频都是短视频。
对于支持Living Image的移动设备,则需要在拍照模式和拍摄模式之外,增加一种新的拍摄模式。也就是说,现有技术中,需要在移动设备的拍摄界面中进行拍摄模式切换后,才能进行Living Image等新视觉媒体的拍摄。而在多种拍摄模式之间切换,操作相对繁琐,对用户来说,交互起来比较麻烦。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拍摄方法和移动设备,用于解决通过操作拍摄按钮进行Living Image等新视觉媒体拍摄的技术问题,以简化Living Image等不同于照片和视频的新视觉媒体的拍摄操作。
本发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拍摄方法,包括:在拍摄界面,当接收到拍摄按钮发生长按事件时,开始拍摄视频;当长按事件结束时,若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没有超过第一设定阈值,则完成混合视觉媒体的拍摄;所述混合视觉媒体包括一个视频片段和至少一张静态照片。
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在长按时间没有达到第一设定阈值时,拍摄不同于照片和视频的混合视觉媒体,从而,用户无需进行拍摄模式切换等复杂操作,仅通过操作拍摄按钮即可实现混合视觉媒体的拍摄,从而,简化了用户操作步骤,提高了用户操作的易用性。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开始拍摄视频之后,还包括:在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达到第二设定阈值时,执行提示操作,所述第二设定阈值小于所述第一设定阈值。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执行提示操作之后还包括:在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达到所述第一设定阈值时,或者,在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达到所述第一设定阈值之前,检测到所述长按事件结束时,停止提示操作。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执行提示操作包括:开启振动;所述停止提示操作包括:停止振动。
结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的任一种,在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当长按事件结束时,若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没有超过第一设定阈值,则完成混合视觉媒体的拍摄包括:当长按事件结束时,若所述拍摄按钮的长按时间没有超过第一设定阈值,则停止拍摄视频,得到一个视频片段,并在停止拍摄视频后,拍摄一张静态照片或连拍多张静态照片,所述视频片段和所述一张或多张静态照片组合成为混合视觉媒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256749.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