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杀虫灯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71687.8 | 申请日: | 2020-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96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芳;董志平;马继芳;白辉;王孟泉;张占飞;梁志辉;李志勇;全建章;刘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M1/04 | 分类号: | A01M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李兴林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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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杀虫 及其 使用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杀虫灯及其使用方法,属于作物杀虫技术领域。一种杀虫灯,包括灯杆,还包括用于调节杀虫灯高度的高度可调节装置,杀虫灯的底部高于作物冠层25cm‑100cm。一种杀虫灯的使用方法,a.将杀虫灯按方圆2000~33350平方米/个的间隔固定在田地;b.在北方,从害虫早春越冬代发生前开始,至害虫冬前成虫发生期末终止结束的时间段为杀虫期,在南方,从害虫早春越冬代发生前开始,至虫害活动期末结束的时间段为杀虫期;进行杀虫作业;c.调整杀虫灯的高度,以使杀虫灯的高度随作物生长,始终高于作物25cm‑100cm。它具有杀虫效率高的特点。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作物杀虫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虫害已经成为当前影响农田作物生长和品质安全的主要问题。农田作物害虫种类主要有鳞翅目的棉铃虫、玉米螟、粘虫、二点委夜蛾、桃蛀螟及其它蛾类和鞘翅目的金龟子等。棉铃虫食性杂,几乎可以危害棉花、玉米、谷子、高粱和蔬菜等所有农田作物;玉米螟主要危害玉米、高粱、谷子等作物;粘虫主要危害谷子、玉米、高粱等作物;二点委夜蛾主要危害夏玉米幼苗;桃蛀螟主要危害高粱、玉米及果树等;金龟子幼虫为重要地下害虫,成虫取食玉米、谷子、高粱及蔬菜等多种作物进行危害;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等螟蛾科害虫主要危害水稻。以上虫害几乎在各种生态类型均有分布,不同地区主要虫害种类有所差异,但危害严重,作物被害株率可达30%至90%以上。虫害的危害除直接蛀食果穗影响产量外,更易引起穗腐病并产生黄曲霉素、伏马毒素等危害人畜健康的化学物质,严重影响食品及畜牧业安全。
虫害发生是群体大、繁殖能力强而且几种害虫的高峰期交替发生,需要多次喷药进行化学防治才有防效,防治成本及用药量大大增加,不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防控政策。尤其对于玉米后期穗虫,钻蛀雌穗后,多次用药防效甚微,因此农户多听之任之,不采取防治措施,导致玉米产量损失及品质安全问题。
以上害虫成虫多昼伏夜出,经我们研究发现害虫活动规律,大多在作物冠层以上25cm-100cm高度范围内活动交尾。目前已有通过采用杀虫灯对上述害虫进行诱杀的技术手段,由于作物的成长是由低到高逐渐长高的过程,而目前所采用的杀虫灯高度不可调,因此不能保障杀虫灯处于害虫位于冠层以上的活动范围之内,目前所使用的杀虫灯一般最高设计为3.5米,玉米、高粱等作物抽穗后株高可达2.7米左右,糯玉米最高可达3.5米,因此,在这类农田安装的杀虫灯,作物长高后其灯管不能露出冠层,引诱成虫效果受到严重影响,或者由于作物生长初期较低,杀虫灯高于作物冠层25cm以上距离,高过害虫活动范围,导致杀虫效果不高。限制了杀虫灯在虫害防控上的使用和推广。一头害虫早春越冬代发生前产卵期雌虫能产卵300~500粒,由于杀虫灯目前仅在害虫发作期进行诱杀,而没有对害虫早春越冬代发生前产卵期的害虫进行诱杀,造成二代或三代幼虫数量几何指数上升。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杀虫灯及其使用方法,它具有杀虫效率高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杀虫灯,包括灯杆,在灯杆的底部设有用于固定在田地里的底座,在灯杆上设有杀虫灯和与杀虫灯供电的供电装置,还包括用于调节杀虫灯高度的高度可调节装置,杀虫灯的底部高于作物冠层25cm-100cm。
本发明进一步改进在于:
用于调节杀虫灯高度的高度可调节装置为灯杆高度调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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