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危险性级别判断的精神障碍患者随身预警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75270.9 | 申请日: | 2020-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6692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4 |
发明(设计)人: | 向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政法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B5/16 | 分类号: | A61B5/16;A61B5/11;A61B5/024;A61B5/00 |
代理公司: | 重庆智慧之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34 | 代理人: | 余洪 |
地址: | 401120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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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危险性 级别 判断 精神障碍 患者 随身 预警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危险性级别判断的精神障碍患者随身预警系统,包括计算机,可穿戴设备,公安局服务器:所述计算机分别与可穿戴设备连接;所述计算机与公安局服务器连接;所述计算机计算精神障碍患者最终危险状态系数并发送至公安局服务器;所述公安局服务器判断当患者最终危险状态系数大于预设值时则向患者所在区域的人群发送短信警报。公安局服务器预先获取患者所在区域的通信基站信息,当精神障碍患者最终危险状态系数大于预设值,精神障碍患者处于设定危险等级的危险状态时,公安局服务器向患者所在区域的人群发送短信预警,降低了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危险性级别判断的精神障碍患者随身预警系统。
背景技术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公布的危险性评估标准较简单,只考虑了行为表现而忽略了多因素危险性,与病理性精神症状分离严重,只能用作简单分级方便随访管理,无法对是否发病、病情轻重进行准确评估,大部分基层管控人员人手有限又身兼数职,多靠电话随访,不能起到有效监管作用。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通过精神障碍患者生理信号数据和行动影像数据对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和预警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危险性级别判断的精神障碍患者随身预警系统,包括计算机,可穿戴设备,公安局服务器:
所述计算机分别与可穿戴设备连接;
所述计算机与公安局服务器连接;
所述计算机计算精神障碍患者最终危险状态系数并发送至公安局服务器;
所述公安局服务器判断当患者最终危险状态系数大于预设值时则向患者所在区域的人群发送短信警报。
进一步的,所述计算机执行以下步骤:
S1:通过患者佩戴的可穿戴设备和患者行动范围的安防监控设备获取患者的心跳数据,体感姿势数据,语音数据,监控视频数据;
S2:依据所述心跳数据,所述语音数据,体感姿势数据,监控视频数据分析患者行为,自动生成患者行为数据,并有患者行为数据获取患者危险等级数据;
S3:依据用户危险等级数据获取患者最终危险状态系数。
进一步的,
所述危险等级包括低危,中危,高危三个级别。
进一步的,
所述步骤S3包括以下步骤:
S31:依据以下规则确定等级分值:
等级低每项分值为1,
等级中每项分值为10,
等级高每项分值为100,
对目标列归类,
Y对应17X1的矩阵,对应第1~17特征,如果有相应的特征,则标记为1,否则标记0,则有
令最终的评分为Yfen,则有
如果Yfen=0,则病人正常,不需要进行计算;
如果Yfen∈(0,10],则病人对应的等级为低;
如果Yfen∈(10,100),则病人对应的等级为中;
如果Yfen≥100,则病人对应的等级为高。
S321:根据S31步骤的设定,确定由低,中,高三种级别建立的对比矩阵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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