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86760.9 | 申请日: | 2020-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9594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
发明(设计)人: | 缪周伟;顾小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C1/00 | 分类号: | B09C1/00;B09C1/08;C02F9/04;C02F9/02;C02F103/06 |
代理公司: | 上海知义律师事务所 31304 | 代理人: | 刘峰 |
地址: | 200011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功能 阻隔 污染 场地 风险 协同 修复 系统 | ||
1.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包括污染阻隔区(1)、污染修复区(2)、水处理系统(3)和回灌系统;污染地下水经过所述水处理系统(3)净化后由所述回灌系统回灌;其特征在于:
所述污染场地的周围设有环场沟槽(5),所述环场沟槽(5)内设有所述污染阻隔区(1)和所述污染修复区(2);所述污染阻隔区(1)和所述污染修复区(2)之间用支撑板(6)分隔;
所述污染阻隔区(1)位于所述环场沟槽(5)内的外侧,采用膨润土附加HDPE防渗膜结构形成水密封,所述膨润土附加HDPE防渗膜结构为HDPE防渗膜作为中间层,两侧填充膨润土形成的水密封;
所述污染修复区(2)位于所述环场沟槽(5)内的内侧,包括集排水系统、修复填料层(11)、曝气系统和过滤层(7);
所述集排水系统包括集排水槽(8),所述集排水槽(8)沿着所述污染修复区(2)铺设于所述环场沟槽(5)底部;所述集排水槽(8)内设有潜水泵(9);所述潜水泵(9)通过设置在靠近所述污染修复区(2)外侧侧壁的排水管(10),将所述集排水槽(8)内收集的所述污染地下水输送至所述水处理系统(3);
所述修复填料层(11)设置于所述集排水槽(8)的上方,环绕所述污染场地并沿竖直方向延伸,包括若干反应填料预装模块(12),且对应每一所述反应填料预装模块(12)均设有药剂注入管道(13);
若干所述反应填料预装模块(12)通过平行对接和/或垂直对接方式形成柔性毯形结构;所述药剂注入管道(13)与外界药剂源连接,用于将修复药剂和填料再生药剂的注入每一所述反应填料预装模块(12);
所述曝气系统设置于所述修复填料层(11)的内侧,包括设置于靠近所述集排水槽(8)底部的曝气装置(14),以及设置于顶部的废气处理装置(15);所述曝气装置(14)通过曝气管(16)与外部的曝气发生器连接;所述废气处理装置(15)通过集气管路(17)收集曝气产生的废气;
所述过滤层(7)位于所述曝气系统内侧并采用筛板(18)与所述曝气系统分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场沟槽(5)的宽度为1米至2米;所述污染阻隔区(1)的宽度为0.5米至1米,并深入不透水层(19)以下2米以上;所述污染修复区(2)的宽度为0.5米至1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排水槽(8)深0.5米,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反应填料预装模块(12)的尺寸均为深10米,宽5米,并通过吊装和/或拼接安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修复药剂和填料再生药剂包括活性炭、零价铁、包裹型铁粉、沸石、缓释型过硫酸盐、高锰酸盐和/或好氧生物修复药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处理系统(3)为太阳能水处理系统,设置于所述污染场地的中心,并配有集水池;所述集水池用于收集和处理所述集排水槽(8)内收集的所述污染地下水;
当所述集水池内的所述污染地下水到设定水位量后,所述水处理系统(3)自动进水处理,并在达标后由所述回灌井(4)回灌;当水位低于所述设定水位时,所述水处理系统(3)自动停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排水槽(8)顶部设有用于安装所述反应填料的安装凹槽(20);所述安装凹槽(20)的两侧侧壁及底部均设有渗水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功能性阻隔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协同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凹槽(20)的两侧侧壁及底部设置的所述渗水孔的开孔率在30%以上,每一所述渗水孔的孔径均为1厘米至3厘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286760.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