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0295244.2 | 申请日: | 2020-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274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08 |
发明(设计)人: | 夏丹;吴晓晓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G06F3/044;G06V40/13 |
代理公司: | 北京晟睿智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03 | 代理人: | 于淼 |
地址: | 361101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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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面板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包括指纹识别区和非指纹识别区;
所述显示区还包括多个阵列排布的触控单元,多个所述触控单元包括多个第一触控单元和多个第二触控单元;所述第一触控单元向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正投影位于所述指纹识别区,所述第二触控单元向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正投影位于所述非指纹识别区;
在触控操作过程中,所述第一触控单元的触控检测信号强弱与所述第二触控单元的触控检测信号强弱相同;
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驱动芯片,所述驱动芯片通过第一触控信号线与所述第一触控单元电连接,所述驱动芯片通过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线向所述第一触控单元输入第一触控信号;所述驱动芯片通过第二触控信号线与所述第二触控单元电连接,所述驱动芯片通过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向所述第二触控单元输入第二触控信号;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强度小于等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强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输入频率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输入频率相同,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充电时间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充电时间相同,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幅度小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幅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输入频率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输入频率相同,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幅度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幅度相同,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充电时间小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充电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输入频率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输入频率相同,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幅度小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幅度,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的充电时间小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的充电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线的阻值小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的阻值。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方向上,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线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的厚度相同,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线向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正投影面积大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向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正投影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包括第一子信号线、第二子信号线、多个连接线,所述第一子信号线和第二子信号线通过多个所述连接线连接,所述第一子信号线和所述第二子信号线均沿第二方向延伸,所述连接线沿第一方向延伸,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线为一字型或Z字型或X字型。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线向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正投影面积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向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正投影面积相同,在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板出光面的方向上,所述第一触控信号线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触控信号线的厚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公共电极,每个所述触控单元包括触控电极,所述公共电极复用为所述触控电极。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信号和所述第二触控信号均为方波信号或三角波信号或正弦波信号。
12.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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