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入耳式耳机及耳机固持结构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21111.8 | 申请日: | 2020-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42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2 |
发明(设计)人: | 陈宏彬;孙鑫;许世琛 | 申请(专利权)人: | 耳一号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沈合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373 | 代理人: | 沈祖锋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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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入耳 耳机 结构 | ||
1.一种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壳体和连接至所述第一壳体的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内形成用于容纳扬声器于其内的第一容纳腔及与所述第一容纳腔相连通的用于将所述扬声器发出的声音传送到用户耳道的声音通道,所述第二壳体内部形成用于收容电子元件于其内的第二容纳腔;
所述第二壳体为条形,沿其长度方向包括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的连接部位靠近所述第一端;所述入耳式耳机还包括用于伸入至用户的耳甲艇内以在佩戴时辅助固持所述入耳式耳机的耳撑,所述耳撑包括相对的起始端和末端,所述耳撑的起始端靠近所述第二端;
所述第一壳体具有圆周截面,所述第一壳体包括位于所述圆周截面的一侧并在佩戴时至少部分与用户的耳甲腔接触的内侧面和位于所述圆周截面的另一侧并背向所述耳甲腔的外侧面,所述声音通道从所述内侧面并斜向于内侧面往远离所述第二端的方向延伸;
所述声音通道在所述圆周截面上的投影与所述第二壳体的长度方向在所述圆周截面上的投影的夹角为15~20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耳撑与所述第二壳体的组合呈U型或C型;或
所述第二壳体为胶囊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撑还包括连接于所述起始端与末端之间的第一延伸段和第二延伸段,所述第一延伸段和第二延伸段皆为弧形,且所述第一延伸段的曲率大于所述第二延伸段的曲率,沿所述长度方向,所述末端相对所述起始端更靠近所述第二壳体的第一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耳撑还包括位于所述起始端与所述末端之间的延伸段,所述延伸段的粗细基本一致;或
所述耳撑为柱状,定义从所述起始端至所述末端的方向为所述耳撑的延伸方向,所述耳撑的垂直于所述延伸方向的横截面基本为圆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的长度方向与所述圆周截面之间的夹角大于0度小于等于10度;或
所述第一壳体的内侧面设音嘴,所述声音通道形成于所述音嘴内,所述音嘴与所述圆周截面的夹角范围为30~60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沿其厚度方向包括相对的内侧和外侧,沿高度方向包括相对的顶侧和底侧,所述第二壳体的内侧连接至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第二壳体在其高度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小于所述第一壳体的最大直径,所述第二壳体在其长度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大于所述第一壳体的最大直径。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包括本体和套设于所述本体上的外壳,所述外壳为中空结构,包括一对沿其厚度方向相对设置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一对沿其高度方向相对设置的顶壁和底壁及一对沿其长度方向相对设置的第一端壁和第二端壁,所述第一侧壁、第二侧壁、顶壁、底壁、第一端壁和第二端壁共同围成一收容空间,所述第二壳体的本体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间内,所述耳撑与所述外壳一体成型。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入耳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壁开设有与所述收容空间相连通的第一开口以便所述第二壳体的本体能经过所述第一开口进入所述外壳的收容空间,所述第二侧壁开设有与所述收容空间相连通的第二开口以便暴露所述第二壳体本体的一部分,所述第二壳体本体的暴露部分设有由硬质材料制成的防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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