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草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35181.9 | 申请日: | 2015-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577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3 |
发明(设计)人: | 罗昌炎;詹姆斯·T·布里斯托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N33/18;A01P13/00 |
代理公司: | 南京品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10 | 代理人: | 奚晓宁;陆群 |
地址: | 215301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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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 组合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活性组分由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组成,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10:1-1:1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10:1-1: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10:1-1:2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10:1-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5:1-1: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1:1-1:1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重量配比为1:1-1: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还包括填充剂和/或表面活性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其剂型为可湿性粉剂、乳油、悬浮剂、微囊剂、微乳剂、水乳剂、悬浮乳剂、水分散粒剂、微囊悬浮-悬浮剂、超低容量液剂、片剂、微囊颗粒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的总量占所述除草组合物以重量计的5%-9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的总量占所述除草组合物以重量计的10%-8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的总量占所述除草组合物以重量计的20%-60%。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还包括安全剂,所述安全剂为芸薹素内酯、解草嗪、解草啶、烯丙酰草胺、吡唑解草酯或双苯噁唑酸中的至少一种,所述安全剂相对于氯吡嘧磺隆和二甲戊灵的重量配比为1:100-20:1。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治不希望的植物生长中的用途。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治阔叶科杂草、莎草科杂草或禾本科杂草不希望的植物生长中的用途。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治稗草(Echinolchloacrus-galli;ECHCG)、中国千金子属(Leptochloachinensis; LEFCH), 和异型莎草(CyperusdifformisL)不希望的植物生长中的用途。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在防治小麦、玉米、大豆、糖用甜菜、甘蔗、棉花、水稻、豆类、亚麻、大麦、燕麦、黑麦、黑小麦、油菜、马铃薯、黍、牧草、绿地或草坪中、果树种植园中或非作物区域中阔叶科杂草、莎草科杂草或禾本科杂草不希望的植物生长中的用途。
18.一种防治不希望的植物生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i)在不希望的植物发芽之前;(ii)在不希望的植物发芽之后;或(iii)在(i)和(ii)时,将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施用于不希望的植物或其生长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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