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终端的消息处理方法、终端、介质和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0343422.4 | 申请日: | 2020-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453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13 |
发明(设计)人: | 熊刘冬;李春东;白锦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 |
代理公司: | 上海音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1267 | 代理人: | 夏峰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终端 消息 处理 方法 介质 电子设备 | ||
本申请涉及一种终端的消息处理方法、终端、介质和电子设备。该方法包括:终端确定终端的用户注视终端屏幕的位置,其中终端屏幕上至少显示一条消息;终端在确定用户注视终端屏幕的位置落入屏幕上显示的一条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根据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将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至少一部分显示元素在终端屏幕上的显示方式从第一显示方式改变为第二显示方式,其中,未被终端用户浏览的消息的显示方式为第一显示方式。本申请通过眼球追踪技术追踪用户对终端屏幕上出现的消息的查看,根据用户查看消息的进度在屏幕上将已查看的消息和未查看的消息区分展示,便于用户快速区分已查看和未查看的消息,防止漏掉重要消息。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信息处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终端的消息处理方法、终端、介质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和智能终端技术的发展,智能终端(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终端设备的应用程序也越来越多,各个应用程序的通知消息(例如未接来电、未读信息、备忘录以及其他事项提醒等)不断地推送出来提醒用户查看。
当用户来不及对通知消息进行逐条查看时,通常一堆消息未处理完,新的消息又不断弹出,未读的消息中重要的消息容易被不断出现的消息淹没,使得用户容易忽略掉重要的通知消息或待办事项,给用户的工作、生活带来困扰。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的消息处理方法、终端、介质和电子设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眼球追踪技术追踪用户对电子设备屏幕上出现的消息的查看,并根据用户查看这些通知消息的进展在屏幕上将已查看的消息和未查看的消息区分展示,从而便于用户快速区分哪些消息已看过,哪些消息未看过进而需要重点关注,以避免由于通知消息太多,用户漏掉重要消息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的消息处理方法,包括:
终端确定终端的用户注视终端屏幕的位置,其中终端屏幕上显示有终端屏幕上显示的消息;终端在确定用户注视终端屏幕的位置落入终端屏幕上显示的消息中的一条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根据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将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至少一部分显示元素在终端屏幕上的显示方式从第一显示方式改变为第二显示方式,其中,未被终端用户浏览的消息的显示方式为第一显示方式。从而便于用户快速区分哪些消息已看过,哪些消息未看过进而需要重点关注,以避免由于通知消息太多,用户漏掉重要消息的问题,如重要的通知、电话、待办或提醒事项等等。
在上述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中,上述方法还包括:消息的消息范围为消息的消息框在终端的屏幕上所占的区域。
在上述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中,上述方法还包括:根据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将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至少一部分显示元素在终端屏幕上的显示方式从第一显示方式改变为第二显示方式包括:在用户浏览完消息的情况下,将消息在消息范围内的背景颜色从第一颜色改变为第二颜色,其中,未被终端用户浏览的消息的颜色为第一颜色。此处显示方式不同即消息的背景颜色不同。从而使得用户可以方便地根据背景颜色区分哪些消息已看哪些消息未看。
在上述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中,上述方法还包括:根据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将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至少一部分显示元素在终端屏幕上的显示方式从第一显示方式改变为第二显示方式包括:根据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将消息中已被浏览的部分在该消息的消息范围内所对应的区域的背景颜色从第一颜色改变为第二颜色(例如,消息被浏览了一半,则这一半被浏览的消息的背景区域的颜色被改变),其中,该消息中未被终端用户浏览的部分的背景颜色为第一颜色。或者,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根据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百分比去改变该消息的消息范围内所对应的区域的背景颜色。
在上述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中,上述方法还包括:终端在确定用户注视终端屏幕的位置落入终端屏幕上显示的消息中的一条消息的消息范围内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浏览消息的进度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343422.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