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位移式尸体解剖台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63019.8 | 申请日: | 2020-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2928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发明(设计)人: | 乌信梓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有限公司;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G13/02 | 分类号: | A61G13/02;A61G13/10;A61G13/12;B08B3/02;B01D29/35 |
代理公司: | 无锡华源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28 | 代理人: | 聂启新 |
地址: | 214100 江苏省无锡市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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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位移 尸体 解剖 | ||
本发明涉及一种位移式尸体解剖台,一体式设置的解剖台台体与分析台台体,解剖台台体一侧安装水池,解剖台台体另一侧安装侧翻式集污机构,解剖台台体上还安装有通过位移机构与解剖台台体配合的活动台板,固定台板与活动台板抵接。本发明通过移动活动台板使尸体头颅完全伸出解剖台,为法医开颅解剖提供了充足的操作空间,且操作过程中尸体不会向下滑动,通过脚控开关可以实现活动台板移动和复位的操作,无需通过人力对尸体头颅进行拉拽,本发明还配套有侧翻型污物污水处理装置,该装置嵌入第一基座中,不影响解剖台结构的整体性,解决了开颅操作时骨头碎屑和血水会严重污染地面的问题,省去了后续的地面清洗工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法医鉴定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位移式尸体解剖台。
背景技术
开颅解剖是法医对尸体死因检查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现有法医用尸体解剖台的台板均不具备将尸体头颅完全移出解剖台的功能,只有部分解剖台配备有头部升降功能,或者在头部附近的台板上分割出一小块可向上翻转一定角度的升降板,这使得尸体头颅依然处在解剖台范围内,并没有完全移出台板。
对于台板只有升降功能的尸体解剖台,法医用电动开颅锯对尸体进行开颅解剖时,头颅两侧和上方的操作空间足够,但是头颅后脑壳到解剖台板之间的空间太小,法医无法直接用开颅锯对头颅后脑壳进行开颅切割,需要另一法医配合将尸体翻转成侧卧状态并扶住,法医切割头颅后脑壳的一侧,再将尸体翻转至另一侧的侧卧状态并扶住,再进行切割操作,使得法医开颅工作十分不便。
对于具有一小块可向上翻转升降板的尸体解剖台,虽然尸体头颅在解剖台内得到升高而留出了一定的开颅操作空间,但是在法医实际开颅过程中依然需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尸体是僵硬的,当小升降板向上翻转时尸体会向下滑动而无法可靠固定;二是尸体头颅虽然抬高了,但仍然处于解剖台范围内,法医需要弯腰才能对尸体头颅进行开颅操作,极不方便也很费力。
法医为了方便开颅,有时不得不将尸体向外拉出让尸体头颅伸出解剖台,使四周都有足够的开颅操作空间,此时开颅产生的骨头碎屑和血水会向下掉落,严重污染地面,并且开颅结束后法医还要将尸体推回到解剖台内,耗时费力,还会增加地面清洗的工作量。
发明内容
本申请人针对上述现有生产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一种位移式尸体解剖台,从而能够在开颅过程中将尸体头部完全移出解剖台,同时带有侧翻式污物收集装置,方便处理开颅过程中落下的碎骨和血肉,开颅过程中法医操作空间大,开颅结束后地面污染少。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位移式尸体解剖台,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第一基座的上表面安装解剖台台体,第二基座的上表面安装分析台台体,解剖台台体与分析台台体固接形成一体式结构;解剖台台体与分析台台体固接的一侧安装水池,解剖台台体另一侧的下方安装侧翻式集污机构;分析台台体的上表面安装若干块滤液台板;解剖台台体上还安装有活动台板,活动台板通过位移机构与解剖台台体配合,活动台板位于侧翻式集污机构一侧的边缘中部向内凹陷形成弧形凹口,还包括固定台板,固定台板的一侧边缘中部设有弧形凸起,弧形凸起与弧形凹口配合,使固定台板与活动台板抵接。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
侧翻式集污机构包括侧翻斗,侧翻斗为上部设有开口的壳体,侧翻斗的底部开设用于与第一基座铰接的安装孔,侧翻斗的一侧为与解剖台外壁形状相适配的立板结构,侧翻斗的立板结构上端还向外延伸形成第一凸缘,解剖台台体上开设与第一凸缘形状相适配的拼装槽,第一凸缘的下边缘中部开设用于拉动侧翻斗的沉槽,侧翻斗的另一侧为斜面,斜面的外侧中部设有衔接通道,衔接通道为空心管体,衔接通道的内腔与侧翻斗的内腔连通,衔接通道外侧套接与其配合的引流外套,引流外套的底部安装中转盒,中转盒的底部安装过滤斗,过滤斗中部嵌接过滤网篮,过滤斗的底部通过管路与解剖台的下水系统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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