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的评估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80117.2 | 申请日: | 2020-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376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发明(设计)人: | 谢如林;牟海飞;黄金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G01N31/16;G01N31/00;G01N30/96;G01N21/82;G01N21/71;G01N21/3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 |
地址: | 530007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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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肥料 土壤 调理 能力 中和 评估 方法 | ||
本发明适用于农业技术领域,提供一种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的评估方法。a、分别确定肥料或土壤调理剂中的钾、钠、钙、镁、氮、硫、氯和磷元素含量;b、分别确定肥料或土壤调理剂中的钾、钠、钙、镁、氮、硫、氯和磷元素的致酸能力值或酸中和能力值,c、确定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值或酸中和能力值,d、用计算获得的cH值对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进行评估。本发明把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统一用cH值来表示,正值表示致酸能力值,负值表示酸中和能力值,其表示方式简单清晰,用同一个指标解决了如何计量和评估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的难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业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的评估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研究发现大量施用化肥是造成我国农田土壤酸化的主要原因,特别在我国南方地区,由于常年施肥管理不当及雨水淋洗,土壤逐渐酸化,对作物的生长发育不利,需要进行土壤改良,各种土壤调理剂被广泛推荐使用。肥料(包括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种类繁多,成分十分复杂,通常用pH值来表示它们的酸碱性,但pH只反映了这些材料的表观化学酸碱性,不能反映其在土壤中的真实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所谓致酸能力是指物质在土壤中实际净产生的H+的能力,酸中和能力是指物质在土壤中实际净产生的OH-的能力,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是这些物质在土壤中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后产生的后果,目前对此没有统一的认识和明确的定义,也缺少可行的测定或评估方法。如何正确计量和评估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是目前农业生产中的一大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的评估方法,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正确计量和评估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的难题。
本发明的科学原理是:由于肥料或土壤调理剂中的各种组分在土壤中发生化学反应后,有的会提供H+,有的会提供OH-,其中提供的H+与OH-相等的那部分会相互中和变成H2O,不会表现出实际的致酸效果或酸中和效果,因此提供的H+与OH-两者之间的数量差才会增加土壤的酸性或中和土壤的酸性。因此本发明把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致酸能力或酸中和能力统一用cH值来计量,其含义为每公斤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施入土壤与土壤发生化学反应后,向土壤实际提供的H+的摩尔数与提供的OH-的摩尔数的差值。当提供的H+的数量大于OH-的数量时,cH0,物质具有致酸效果,cH值是指致酸值;当提供的H+的数量小于OH-的数量时,cH0,物质具有酸中和效果,cH值是指酸中和能力值;当提供的H+的数量与OH-的数量相等时,cH=0,物质为中性,不具有致酸或酸中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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