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84043.X | 申请日: | 2020-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3871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2 |
发明(设计)人: | 李建朋;夏斐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32 | 分类号: | G06Q20/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任亚娟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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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虚拟 对象 转移 控制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属于移动支付技术领域。所述方法包括:第一客户端将包括虚拟对象数量的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发送至第一对象转移系统;第一对象转移系统生成与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关联的信息码标识,并将基于信息码标识生成信息码发送至第一客户端进行展示;第一对象转移系统接收第二客户端发送的生成转移单请求,根据生成转移单请求的参数生成预转移订单;并通过与第二客户端的客户端类型匹配的第二对象转移系统执行预转移订单对应的虚拟对象转移操作。本申请公开的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通过设置第一对象转移系统,根据商家的虚拟对象转移需求动态生成信息码供用户扫描,即可完成虚拟对象转移,提升了虚拟对象转移效率。
技术领域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移动支付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虚拟对象转移操作指互联网用户账户之间的数字资源的转移。比较常见的虚拟对象转移操作如移动支付、线上转帐,例如:网上银行账户中电子货币的转账、电子商务平台中用户账户之间虚拟货币的账户间划转等。随着移动支付的普遍应用,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变得越来越普及。例如商家会在第三支付平台申请“收款二维码”,并将“收款二维码”展示给顾客,然后,顾客通过扫描商家展示的“收款二维码”,输入相应金额,触发虚拟对象转移,完成相应的虚拟货币的转移。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有自己的二维码生成规则,所以第三方支付应用只能识别自己平台的收款二维码。比如,微信只能识别微信平台的二维码,而不能扫支付宝平台的二维码,因此商家会在收银台上贴多个二维码,或者在询问顾客选用何种支付平台后,手动选择生成相应支付平台的“收款二维码”展示给顾客,供顾客扫描以完成支付。
可见,现有技术中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至少存在操作繁琐,转移效率低下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有助于提升虚拟对象的转移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虚拟对象转移控制方法,包括:
第一客户端将包括虚拟对象数量的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发送至第一对象转移系统;
第一对象转移系统生成与所述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关联的信息码标识,并基于所述信息码标识生成信息码;
所述第一对象转移系统将所述信息码发送至所述第一客户端进行展示;
所述第一对象转移系统接收第二客户端发送的生成转移单请求,并根据所述生成转移单请求的参数生成预转移订单;其中,所述生成转移单请求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二客户端关联的客户端类型;
所述第一对象转移系统通过与所述客户端类型匹配的第二对象转移系统,执行所述预转移订单对应的虚拟对象转移操作;
所述第一对象转移系统接收所述第二对象转移系统发送的所述虚拟对象转移操作的执行结果,并将所述执行结果发送至所述第一客户端进行展示。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虚拟对象转移控制装置,包括:
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发送模块,用于第一客户端将包括虚拟对象数量的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发送至第一对象转移系统;
信息码生成模块,用于第一对象转移系统生成与所述虚拟对象转移信息关联的信息码标识,并基于所述信息码标识生成信息码;
信息码展示模块,用于所述第一对象转移系统将所述信息码发送至所述第一客户端进行展示;
预转移订单生成模块,用于所述第一对象转移系统接收第二客户端发送的生成转移单请求,并根据所述生成转移单请求的参数生成预转移订单;其中,所述生成转移单请求的参数包括:所述第二客户端关联的客户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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