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29476.2 | 申请日: | 2020-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1703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李军棉;周胡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南来个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1/14 | 分类号: | B65F1/14;B65F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肖宇扬;江银会 |
地址: | 570000 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 | 国省代码: | 海南;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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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透视 分类 垃圾桶 垃圾 监管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基于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对应的透视采集装置采集某一投放者的垃圾投放情况,所述垃圾投放情况包括所述某一投放者所投放垃圾的垃圾类型以及所述某一投放者将所述垃圾投放至的垃圾存放空间的空间类型;
根据所述空间类型以及所述垃圾类型判断所述垃圾投放情况是否满足确定出的垃圾投放条件;
当判断出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所述垃圾投放条件时,将采集到的所述某一投放者的投放者信息上报至垃圾分类监管平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空间类型以及所述垃圾类型判断所述垃圾投放情况是否满足确定出的垃圾投放条件,包括:
根据所述空间类型检测所述垃圾存放空间是否用于存放所述垃圾类型对应的垃圾,当检测到所述垃圾存放空间不用于存放所述垃圾类型对应的垃圾时,确定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确定出的垃圾投放条件;或者
检测所述空间类型与所述垃圾类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当检测到所述空间类型与所述垃圾类型不存在所述关联关系时,确定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确定出的垃圾投放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断出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所述垃圾投放条件之后,以及所述将采集到的所述某一投放者的投放者信息上报至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采集到的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的目标数据确定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所述垃圾投放条件的主观因素占比,并判断所述主观因素占比是否大于等于预设主观因素占比阈值;
当判断出所述主观因素占比大于等于所述预设主观因素占比阈值时,触发执行所述的将采集到的所述某一投放者的投放者信息上报至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的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基于所述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对应的数据采集装置采集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的目标数据;
其中,所述目标数据包括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的徘徊时长、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的面部神态、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所发出的声音、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所述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对应的感应区域的感应次数、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查看所述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投放口对应的垃圾存放空间的时长、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挠头的次数、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弯腰的次数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采集到的所述某一投放者在投放所述垃圾过程中的目标数据确定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所述垃圾投放条件的主观因素占比,包括:
确定所述目标数据包括的每个内容对应的因素值,并确定所述目标数据包括的每个所述内容对应的权重占比;
基于所述目标数据包括的每个所述内容对应的因素值与该内容对应的权重占比确定所述目标数据的目标因素值,并确定所述目标因素值为所述垃圾投放情况不满足所述垃圾投放条件的主观因素占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透视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某一投放者所属的人群类型;
其中,所述确定所述目标数据包括的每个所述内容对应的权重占比,包括:
根据所述人群类型确定所述目标数据包括的每个所述内容对应的权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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