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储物柜的监控方法、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49733.9 | 申请日: | 2020-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2618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4 |
发明(设计)人: | 袁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H04N7/18;G06F16/73;G07F17/1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兴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637 | 代理人: | 林丽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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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储物柜 监控 方法 装置 终端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公开来一种智能储物柜的监控方法,涉及到智能保管柜的监控技术,该方法包括:采集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图像数据以对智能储物柜进行实时监控,所述图像数据包括操作者的照片数据和操作者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动作视频数据;将所述图像数据进行存储,并与订单号进行关联;将与订单号进行关联的图像数据上传给服务器。本发明还公开了应用该监控方法的监控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本发明能够实现对智能储物柜的有效监控,保证智能储物柜的安全使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监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对智能储物柜的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储物柜的监控方法、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物流,电子商务的发达,智能快递柜应运而生,但是快递在运送和取件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快递的丢失,快递少件,快递的损坏等问题也日益增多,用户收到包裹后,发现包裹存在问题,事后再去追究责任,有可能时快递配送时就存在问题或者用户取走快递后人人为造成的快递问题,因缺少相应的证据而导致用户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对快递公司造成损失。
发明内容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智能储物柜缺乏监控,不能够对快递件的遗失或丢件提供快速的解决资料或证据的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智能储物柜的监控方法、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是通过如下方案实现的:
一种智能储物柜的监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采集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图像数据对智能储物柜进行实时监控,所述图像数据包括操作者的照片数据和操作者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动作视频数据;
将所述图像数据进行存储,并与订单号进行关联;
将与订单号进行关联的图像数据上传给服务器。
可选地,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服务器通过动作模型库识别所述操作者的动作;
将识别成功的动作添加至相对应操作者的动作训练模型中,进行模型循环迭代训练,完成动作模型库的更新;
下发所述更新的动作模型库至智能储物柜;
智能储物柜将实时采集的图像数据与所述更新的动作模型库对比,进行实时预警。
可选地,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通过订单号向服务器调取相对应的图像数据。
可选地,所述采集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图像数据包括:
登录智能储物柜,开始采集操作者的照片数据和操作者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动作视频数据;
智能储物柜完成操作之前,间隔采集操作者三份以上的照片数据;
所述视频数据记录登录智能储物柜至智能储物柜完成操作之间的全部动作。
可选地,将所述图像数据进行存储之前,还包括:判断所述照片数据是否采集到操作者的正脸;
若否,则标记未检测到人脸;
若是,则标记检测到人脸。
可选地,将所述视频数据以每个订单号为单元进行存储。
可选地,所述将与订单号进行关联的图像数据上传给服务器时,还包括:判断图像数据是否异常;
若是,向服务器上报图像数据损坏或者不存在,标记异常,不向服务器进行上传,其中所述标记未检测到人脸的照片数据标记为异常,不向服务器进行上传;
若否,则将图像数据上传至服务器。
一种监控装置,包括:
图像采集模块,用以采集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图像数据,所述图像采集模块包括用以拍摄操作者头像照片的拍照设备和用以录制操作者操作智能储物柜的录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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