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壳体组件及其制备方法和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50589.0 | 申请日: | 2020-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8622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5 |
发明(设计)人: | 李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5K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尚伟净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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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壳体 组件 及其 制备 方法 电子设备 | ||
1.一种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本体,所述壳体本体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至少部分所述第一表面上具有多个彼此相接的纹理区域,每个所述纹理区域包括第一子纹理区和第二子纹理区,所述第一子纹理区具有多个微米级第一凹坑,所述第二子纹理区具有多个微米级第二凹坑,所述第一凹坑的平均最大径向尺寸大于所述第二凹坑的平均最大径向尺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在相同角度下,所述第一子纹理区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亮度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和所述第二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均不大于200微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为100~120微米;
所述第二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为45~70微米。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为40~45微米;及
所述第二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为20~30微米。
6.根据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坑的平均最大径向尺寸和所述第二凹坑的平均最大径向尺寸的比为(1.3~2.7):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本体形成有所述纹理区的位置处,满足以下条件的至少之一:
雾度为75%~85%;
表面粗糙度为0.8~1微米;
透光率为50%~6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纹理区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各自独立的为0.1~2.5mm。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任意一种:
所述第一子纹理区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各自独立的为0.8~1mm;
所述第一子纹理区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各自独立的为0.2~0.5m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之间的比例为1:0.6~1.4。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之间的差值不大于0.5mm。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在一直线方向上,所述第一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和所述第二子纹理区的最大径向尺寸逐渐变化,所述逐渐变化包括逐渐增大和逐渐较小中的至少一种。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直线方向上,所述第一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和所述第二凹坑的最大径向尺寸逐渐变化,所述逐渐变化包括逐渐增大和逐渐较小中的至少一种。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本体包括玻璃、蓝宝石和微晶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玻璃包括高铝硅玻璃。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和所述第二表面上均具有多个彼此相接的所述纹理区域。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相对设置,在垂直于所述第一表面的方向上,所述第一表面上的多个纹理区域的正投影和所述第二表面上的多个纹理区域的正投影至少部分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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