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52416.2 | 申请日: | 2020-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5221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周中兴;刘琦;程力;李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中兴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 |
代理公司: | 上海千寻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53 | 代理人: | 吴小丽;吴红斐 |
地址: | 225007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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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施工现场 智慧 监管 系统 | ||
1.一种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人员监管子系统、环境监管子系统、现场采集子系统、云服务器;
所述人员监管子系统用于获取所述施工现场的人员信息,并将所述人员信息传输至所述现场采集子系统;
所述环境监管子系统用于获取所述施工现场的环境信息,并将所述环境信息传输至现场采集子系统;
所述现场采集子系统通过5G通信网络将所述人员信息、所述环境信息传输至所述云服务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员监管子系统包括定位模组,所述定位模组用于获取所述施工现场的人员的位置信息;
所述人员监管子系统还包括人脸识别模组,所述人脸识别模组包括图像传感器和识别单元;所述图像传感器用于获取进入所述施工现场的人员的图像,所述识别单元根据所述图像识别所述人员的身份信息,所述人员的身份信息与预存的人员信息不匹配时,所述识别单元发出报警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员监管子系统还包括安全帽识别模组;所述安全帽识别模组包括图像传感模块和AI识别模块,所述图像传感模块用于获取进入所述施工现场的人员的图像,所述AI识别模块识别该施工参与人员是否佩戴有安全帽;AI识别模块为一深度学习分类模型通过训练得到,该深度学习分类模型采用的分类算法包括TextCNN、LSTM或BiLST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还包括机器监管子系统;
所述机器监管子系统包括塔吊监测模组,所述塔吊监测模组包括第一身份识别模块,所述第一身份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操作人员的身份;当所述操作人员的身份为塔吊驾驶员时,所述第一身份识别模块开放操作权限,准许操作塔吊,当所述操作人员的身份不是塔吊驾驶员时,所述第一身份识别模块关闭操作权限,禁止操作塔吊;
所述第一身份识别模块基于人脸识别、指纹识别、RFID卡识别、IC卡识别中的至少一种识别方式识别所述操作人员的身份;
所述机器监管子系统还包括升降机监测模组,所述升降机监测模组包括第二身份识别模块,所述第二身份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操作人员的身份,当所述操作人员的身份为升降机驾驶员时,所述第二身份识别模块开放操作权限,准许操作升降机,当所述操作人员的身份不是升降机驾驶员时,所述第二身份识别模块关闭操作权限,禁止操作升降机;
所述第二身份识别模块基于人脸识别、指纹识别、RFID卡识别、IC卡识别中的至少一种识别方式识别所述操作人员的身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5G的施工现场智慧监管系统还包括原料监管子系统;
原料监管子系统包括无人机巡检模组,所述无人机巡检模组包括若干无人机;若干所述无人机按照预设运行路线在所述施工现场飞行巡检,以获取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图像;
所述无人机巡检模组将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图像传输至所述现场采集子系统;
所述无人机上设置有TOF深度相机,所述TOF深度相机获取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深度图像以得到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体积;
所述无人机巡检模组将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体积传输至所述现场采集子系统;
所述现场采集子系统通过5G通信网络将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体积传输至所述云服务器;
所述云服务器根据与不同的时刻对应的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体积得到原料的体积的变化量;
当所述施工现场的原料的体积小于预设阈值时,所述云服务器生成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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