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66558.4 | 申请日: | 2020-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1753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金旻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H05K3/32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刘铮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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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面板,包括多个发光元件以及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电连接的多个焊盘,所述显示面板具有:
第一区域,具有第一侧、在与所述第一侧交叉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二侧、与所述第一侧平行的第三侧、以及与所述第二侧平行的第四侧;
第二区域,从所述第一侧延伸,所述第二区域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
第三区域,从所述第二侧延伸,所述第三区域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
第四区域,从所述第三侧延伸,所述第四区域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
第五区域,从所述第四侧延伸,所述第五区域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以及
第六区域,具有从所述第四区域延伸的上部区域、从所述上部区域延伸的弯曲区域以及从所述弯曲区域延伸的下部区域,所述多个焊盘在所述下部区域中;以及
印刷电路板,电连接到所述多个焊盘,
其中,所述第六区域的所述弯曲区域被弯曲成使得所述第六区域的所述下部区域和所述印刷电路板平行于所述第一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上部区域与所述下部区域之间的角度在80°至100°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窗构件,在所述显示面板上方,所述窗构件具有:
第一透射部分,与所述第一区域重叠;
第二透射部分,与所述第二区域重叠,所述第二透射部分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
第三透射部分,与所述第三区域重叠,所述第三透射部分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
第四透射部分,与所述第四区域重叠,所述第四透射部分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以及
第五透射部分,与所述第五区域重叠,所述第五透射部分的至少一部分被弯曲;以及
框架,在所述显示面板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框架包括:
基础框架,支承所述显示面板的一部分以及所述印刷电路板中的一个或多个;以及
突起,从所述基础框架突出,并且在所述窗构件的所述第四透射部分与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第六区域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基础框架具有:
窗支承表面,支承所述窗构件;
第一弯曲表面,支承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弯曲区域并且与所述窗支承表面间隔开,所述第一弯曲表面具有曲率;以及
主支承表面,支承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下部区域以及所述印刷电路板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主支承表面从所述第一弯曲表面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突起具有:
第二弯曲表面,支承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弯曲区域并且从所述第一弯曲表面延伸,所述第二弯曲表面具有曲率;以及
侧表面,在与所述窗支承表面相交的方向上延伸并且在所述窗支承表面与所述第二弯曲表面之间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在所述窗支承表面与所述窗构件之间的粘合构件。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在所述第一弯曲表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弯曲区域之间的粘合构件。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支承所述显示面板的支承构件,所述支承构件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框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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