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74730.0 | 申请日: | 2020-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526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廖一兵;顾剑平;丁静旻;成学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26;G06Q50/30;G08G1/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52 | 代理人: | 彭淋 |
地址: | 100015 北京市朝阳区仙***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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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交 车辆 电子 有效性 验证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层数据库、验证人管理模块、验证操作模块、验证记录模块和验证记录公布模块,所述底层数据库包括驾驶人节点、验证人节点、公交车辆节点和电子路单节点;
所述验证人管理模块用于对验证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管理,查验验证人的身份、资质信息;
所述验证操作模块用于对公交车辆电子路单的验证进行操作;
所述验证记录模块用于记录对公交车辆电子路单的验证操作的全部过程和结果;
所述验证记录公布模块用于公布验证记录模块的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记录模块包括验证记录筛选子模块和验证记录存储模块,所述验证记录筛选子模块用于筛选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单独存储于验证记录存储模块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不良记录惩罚模块,用于对非有效性公交车辆电子路单的不良记录的严重程度给出相应的惩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申诉模块和申诉处理模块,所述申诉模块用于对不良记录惩罚模块给出的惩罚不服进行申诉,所述申诉处理模块用于对申诉模块收到的申诉进行处理并给出处理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验证记录查询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验证记录打印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车辆调度模块。
8.一种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在创建驾驶人节点、验证人节点、公交车辆节点和电子路单节点的过程中,对驾驶人、验证人、公交车辆和电子路单进行验证;
步骤2、验证成功则生成区块、盖上时间戳、记录在对应区块链上,验证不成功则盖上未通过验证戳,并记录不良记录的验证结果;
步骤3、记录对公交车辆电子路单的验证操作的全部过程和结果;
步骤4、公布验证记录结果。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5对公布的验证记录结果有异议进行申诉。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公交车辆电子路单有效性的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申诉进行处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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