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有效
申请号: | 202010486494.4 | 申请日: | 2017-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7511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8 |
发明(设计)人: | E·福;M·沃兹尼亚克;C·伯格斯特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特里莱克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D1/62 | 分类号: | C11D1/62;C11D3/39;C11D3/10;C11D3/37;C11D3/382;C11D3/22;C11D3/60;C11D1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李勇;吕小羽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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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环境 湿气 活化 表面 处理 粉末 | ||
1.一种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包含:
(a)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5重量%至小于50重量%的过酸盐;
(b)季铵盐;
(c)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计,5%至10%的碳酸钠;和
(d)碳酸氢钠,使得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计,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总量是15%至90%;
其中:
(i)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包含颗粒,其中超过65%的颗粒具有125微米至250微米的尺寸;和
(ii)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包含1重量%或更少的漂白活化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百分比计包含:
(a)5%至10%的碳酸钠;和
(b)碳酸氢钠,使得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总量是25%至8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百分比计包含:
(a)5%至10%的碳酸钠;和
(b)碳酸氢钠,使得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总量是50%至8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包含所述表面处理粉末的5重量%至40重量%的过酸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进一步包含二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进一步按所述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百分比计包含0.1%至10%的二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进一步按所述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百分比计包含0.1%至10%的聚乙二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中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包含1重量%或更少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9.一种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包含:
(a)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5重量%至小于50重量%的过酸盐;
(b)季铵盐;
(c)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计,5%至10%的碳酸钠;和
(d)碳酸氢钠,使得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计,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总量是15%至90%;
其中:
(i)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包含颗粒,其中超过65%的颗粒具有125微米至250微米的尺寸;和
(ii)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包含1重量%或更少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百分比计包含:
(a)5%至10%的碳酸钠;和
(b)碳酸氢钠,使得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总量是25%至85%。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按所述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的重量百分比计包含:
(a)5%至10%的碳酸钠;和
(b)碳酸氢钠,使得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总量是50%至80%。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包含所述表面处理粉末的5重量%至40重量%的过酸盐。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环境湿气可活化的表面处理粉末,其进一步包含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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