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气化烧嘴及其气化炉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93189.8 | 申请日: | 2020-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760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8 |
发明(设计)人: | 毕大鹏;胡振中;刘淑媛;袁苹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0J3/48 | 分类号: | C10J3/48;C10J3/50;C10J3/7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肖阳 |
地址: | 1000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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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化 及其 气化 | ||
1.一种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层氧管道;
第一管道,所述第一管道套设于所述内层氧管道且与所述内层氧管道的外壁形成内层水煤浆通道;
第二管道,所述第二管道套设于所述第一管道且与所述第一管道的外壁形成外层氧气通道;
第三管道,所述第三管道套设于所述第二管道且与所述第二管道的外壁形成外层水煤浆通道;
冷却管道,所述冷却管道设于所述第三管道外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氧管道的横截面与所述外层氧通道的横截面积比值范围是1:4至1:2;
所述内层水煤浆通道的横截面与所述外层水煤浆通道的横截面积比值范围是5:1至7: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氧管道的下游端部与所述第一管道下游端部之间形成预混空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氧管道的横截面、所述内层水煤浆通道的横截面、所述外层氧管道的横截面与所述外层水煤浆通道的横截面积比值是(6~9):(5~7):(18~24):1。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管道包括:第一子冷却管道和第二子冷却管道,所述第一子冷却管道下游端部与所述第二子冷却管道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冷却管道套设于所述第三管道且与所述第三管道的外壁形成第一冷却水通道;
所述第二子冷却管道套设于所述第一子冷却管道且与所述第一子冷却管道的外壁形成第二冷却水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氧管道下游的端部、所述第一管道下游的端部、所述第二管道下游的端部和所述第三管道下游的端部中的至少之一涂布有耐还原涂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耐还原涂层包括碳化钨和陶瓷中的至少之一。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气化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耐还原涂层厚度是3-5毫米。
10.一种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上设有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煤气化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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