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碎石锤头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10439.4 | 申请日: | 2020-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4530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湘乡市旺达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2C13/28 | 分类号: | B02C13/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1400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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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碎石 锤头 | ||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碎石锤头,包括第一锤头、锤颈以及第二锤头,所述第一锤头的中部开设有第一轴孔,所述第二锤头的中部开设有第二轴孔,所述锤颈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第一锤头以及所述第二锤头。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碎石锤头,具有通用性好的优点。
技术领域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矿山机械,尤其涉及一种碎石锤头。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锤式碎石机广泛适用于花岗岩、玄武岩、石灰岩、河卵石、水泥熟料、石英石、铁矿石、铝矾土等多种矿物的细式破碎,同时也是用于机制人工制砂、高等级公路、铁路、水利、机场、建筑、水泥、耐材、冶金等行业生产优质石料,所制产品粒形呈立方体,针片状含量低,在机制建筑砂、石料以及各种冶金矿渣的破碎中更是得到普遍使用;但锤式碎石机的锤头在通常针对某一种尺寸的矿物,不能通用其他尺寸,造成成本较大,且更换锤头费用高而且耽误工作进度。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通用性好的的碎石锤头。
本申请实施例是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碎石锤头,包括第一锤头、锤颈以及第二锤头,所述第一锤头的中部开设有第一轴孔,所述第二锤头的中部开设有第二轴孔,所述锤颈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第一锤头以及所述第二锤头。
进一步地,所述锤颈与所述第一锤头以及所述第二锤头一体连接;所述锤颈的两侧呈内弯曲弧,所述锤颈的两侧与所述第一锤头以及所述第二锤头的边缘光滑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锤颈与所述第一锤头螺纹连接,和/或,所述锤颈与所述第二锤头螺纹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锤头呈圆形,所述第二锤头呈多边形。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锤头与所述第二锤头的表面涂有硬化层。
有益效果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碎石锤头,通过设置第一锤头、锤颈以及第二锤头,第一锤头的中部开设有第一轴孔,供连接外部的驱动机构,第二锤头的中部开设有第二轴孔,供连接外部的驱动机构,锤颈的两端分别连接第一锤头以及第二锤头,第一锤头以及第二锤头的尺寸不相同,使得本装置可以针对不同尺寸的矿物加工要求,通用性好,节省成本。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其中:
图1 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的碎石锤头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的碎石锤头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1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实施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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