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镜头组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22818.5 | 申请日: | 2020-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7468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31 |
发明(设计)人: | 耿晓婷;戴付建;赵烈烽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智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55 | 代理人: | 吴京顺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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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镜头 | ||
1.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
光阑;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
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其中,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Semi-FOV与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2.00mm<tan2(Semi-FOV)×f<5.00mm;
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AG42与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和所述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AG51满足:1.00<(SAG42+SAG51)/(SAG42-SAG51)<3.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区域的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满足:TTL/ImgH<1.5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组合焦距f45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至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BFL满足:2.00<f45/BFL<16.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满足:1.00<f1/R1<6.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5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0满足:2.00<R5/R10<6.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与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34满足:1.00<CT4/T34<4.0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边缘厚度ET4与所述第五透镜的边缘厚度ET5满足:1.00<(ET4+ET5)/(ET5-ET4)<4.0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5与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满足:0.50<CT5/CT3<2.5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满足:1.00<f/f4<3.00。
10.摄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
光阑;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
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其中,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Semi-FOV与所述摄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2.00mm<tan2(Semi-FOV)×f<5.00mm;以及
所述第四透镜的边缘厚度ET4与所述第五透镜的边缘厚度ET5满足:1.00<(ET4+ET5)/(ET5-ET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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