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25755.9 | 申请日: | 2020-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5467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刘振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时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9/02 | 分类号: | G07F9/02;G07F9/10;G06Q30/06;G06Q20/18;G06F16/95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津南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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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智能 销售 专柜 商业模式 | ||
1.一种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销售专柜,所述智能销售专柜设置在公共场所和各大经营场所;
智能销售管理系统,所述智能销售管理系统包括消费者服务端以及零售商服务端;
所述智能销售专柜,通过与智能销售管理系统的零售商服务端进行信息通讯,连接并指导线下实体店面,线上虚拟店面的产品销售与信息共享,用于展示商品,广告投放,放置商家识别码,产品贩售与信息服务;
所述智能销售专柜,通过与智能销售管理系统的消费者服务端进行信息通讯,自助支付、提取产品,存储消费者访问、购买数据,获取扫码者的基本信息并且上传到云平台进行保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销售专柜包括专柜本体、展示系统、结算系统、产品贩售系统以及产品维护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专柜本体为密封体或半密封体的透视结构,且设置有智能电动开关机构的亭式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销售专柜通过智能销售管理系统连接并指导线下实体店面,线上虚拟店面,和本体销售专柜进行产品的贩售与信息服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系统包括显示终端、数据处理终端、数据通讯终端、结算终端,所述显示终端、数据通讯终端、结算终端分别与数据处理终端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系统包括展示组件以及与展示组件相连接的展示控制终端。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终端包括银行卡POS机、人脸识别POS机、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POS机、加密货币POS机和近场POS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贩售系统通过自助支付接入到智能销售管理系统指导智能销售专柜开关机构开启进行产品无人自助贩售产品。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销售专柜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维护系统将扫码消费者的信息及购买产品信息进行记录并传交到智能销售管理系统进行分析提炼指导零售商端进行产品跟踪及产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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