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获取方法、装置及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0543558.X | 申请日: | 2020-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806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13 |
发明(设计)人: | 张天琦;程浩;邹明杰;吴昌建;陈鹏;戴华东;龚晖;张玉全;张迪;朱皓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20/60 | 分类号: | G06V20/60;G06V40/10;G06V40/16;G01G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张聪聪;项京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物品 事件 人员 信息 获取 方法 装置 设备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获取方法、装置及设备,方法包括:检测到物品取放事件后,在包含物品取放事件的图像中,识别与物品取放事件相关联的手部区域,并且在该图像中,确定与手部区域属于同一人体的人脸区域;基于人脸区域,获取触发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可见,本方案中,基于图像中的人脸区域获取人员信息,不需要对人员的轨迹进行跟踪,即使人员在不同监控场景中移动,仍然能够准确地获取到触发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零售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获取方法、装置及设备。
背景技术
传统的零售行业中,一般需要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和收款人员,人力成本较高。随着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无人超市、无人商场等不需要配备销售人员和收款人员的购物场所。
这些购物场所中,需要检测货架上的物品取放事件、并确定取放物品的人员,换句话说,也就是检测货架上的物品是否被顾客取走或者放回,以及确定是哪位顾客取走或放加了物品。
相关方案中,当人员进入购物场所后,获取人员信息,并通过相机采集的视频图像,对人员的移动轨迹进行跟踪;在检测到物品取放事件的情况下,根据跟踪得到的每个人员的移动轨迹,获取触发该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
购物场所空间较大,一般包括多个监控场景,人员通常会在不同的监控场景中移动。这样,对人员的移动轨迹进行跟踪的过程中,通常涉及到切换监控场景。比如,人员A位于监控场景1时,在监控场景1的相机采集的视频图像中对人员A进行跟踪,当人员A由监控场景1移动到监控场景2后,需要切换到监控场景2的相机采集的视频图像中,继续对人员A进行跟踪。切换过程容易导致跟踪中断,如果跟踪中断,便不能准确地获取到触发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获取方法、装置及设备,以准确地获取到触发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获取方法,包括:
检测到物品取放事件后,在包含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图像中,识别与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相关联的手部区域;
在所述图像中,确定与所述手部区域属于同一人体的人脸区域;
基于所述人脸区域,获取触发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人员信息。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基于货架上设置的重力传感器采集的重力数值,检测是否发生物品取放事件;
如果是,确定货架中发生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位置,作为目标位置,并获取包含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图像;
在所述图像中确定所述目标位置对应的图像区域,作为目标图像区域;
所述在包含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图像中,识别与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相关联的手部区域,包括:
识别位于所述目标图像区域中的手部区域,作为与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相关联的手部区域。
可选的,所述货架包括多个货格,每个货格分别对应一个重力传感器;所述确定货架中发生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位置,作为目标位置,包括:
确定所采集重力数值发生变化的重力传感器所在的货格,作为目标货格;
所述在所述图像中确定所述目标位置对应的图像区域,作为目标图像区域,包括:
在所述图像中确定所述目标货格对应的预设区域,作为目标图像区域。
可选的,所述获取包含所述物品取放事件的图像之后,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543558.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