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62508.6 | 申请日: | 2020-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1754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1 |
发明(设计)人: | 陈信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信行 |
主分类号: | C11B5/00 | 分类号: | C11B5/00;A23L3/3463;A23L33/10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3 | 代理人: | 黄志达 |
地址: | 中国台湾彰化县***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腐植酸 磷虾 复方 及其 | ||
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其包含有:一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其包含:多个腐植酸粉末及一预定比例的磷虾油,各腐植酸粉末与该磷虾油其重量比为各腐植酸粉末含量为9~15%、该磷虾油含量为85~91%,令该腐植酸粉末与该磷虾油混合形成一复方原剂,并将该复方原剂添加一溶剂,该复方原剂与该溶剂重量比为该复方原剂含量为30~50%,该溶剂含量为50~70%,令该复方原剂与该溶剂混合制成该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借此,提供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尤指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具有腐植酸与磷虾油相辅作用,以提升磷虾油的吸收率并降低酸败率的功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提供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尤指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具有腐植酸与磷虾油相辅作用,以提升磷虾油的吸收率并降低酸败率的功能。
背景技术
现今社会仰赖3C产品维持生活水平,且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的科技依存症也随之严重,如今人类生活中已随处可见3C产品,利用3C产品辅助生活,确实借由科技使生活更为便利,也让人们节省下的时间可以接触更多事物,而3C产品所产生的蓝光光害容易对眼球黄斑部产生伤害,为使眼球避免受伤,应于用眼30分中至少要休息10分钟,并定期作视力检查;并且通过眼球运动舒缓眼周肌肉,以避免眼周肌肉紧绷导致眼压过高,进而造成水晶体受到压迫而型成假性近视,长时间更容易造成近视;而蓝光对黄斑部的伤害是不可逆的,因此市面上售有多种抗蓝光商品,如偏光眼镜、抗蓝光保护贴及护眼屏幕等,都是为了避免眼球长时间受蓝光照射而产生病变,但除了靠外在减少蓝光照射以外,通过饮食吸收对眼球有益的养分也是多数人愿意尝试的方法,从市面上常见的鱼肝油、叶黄素、磷虾油、虾红素等健康食品到改善饮食习惯的方法,皆是现今主流的护眼手段,而其中磷虾油同时具有虾红素与不饱和脂肪酸,可以同时兼顾护眼与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问题,因此磷虾油受到不少人的喜爱。
依据上述可得知磷虾油虽然含有珍贵的营养成分,但磷虾油经肠道吸收到人体的比例有限,因此,市售磷虾油多使用胶囊方式包装,以降低胃酸对磷虾油的影响,使磷虾油可以顺利到达肠道,但肠道的吸收效率会直接影响磷虾油的功效,致使即使食用磷虾油仍不一定具有功效,且不饱和脂肪酸容易酸败,在磷虾油的保存上也相当不易,实为一大瓶颈问题,而亟待加以改进。
本发明人有鉴于此,并且依据多年从事此领域的相关经验,细心观察及研究,并配合学理运用,乃针对前述现有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上所面临的问题深入探讨,且积极寻求解决之道,经过长期研究与开发,已成功开发出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进而提出一种合理且有效的本发明,以符合使用者的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尤指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具有腐植酸与磷虾油相辅作用,以提升磷虾油的吸收率并降低酸败率的功能。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其包含:多个腐植酸粉末及一预定比例的磷虾油,各腐植酸粉末与该磷虾油其重量比为各腐植酸粉末含量为9~15%、该磷虾油含量为85~91%,令该腐植酸粉末与该磷虾油混合形成一复方原剂,并将该复方原剂添加一溶剂,该复方原剂与该溶剂重量比为该复方原剂含量为30~50%,该溶剂含量为50~70%,令该复方原剂与该溶剂混合制成该腐植酸磷虾油复方。
本发明的功效在于:借由提供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通过腐植酸具有抗氧化功效可有效减缓磷虾油酸败,并通过腐植酸可促进肠道吸收,使该磷虾油的吸收效率大幅提升,而腐植酸更可有效改善肠道益菌数量,进而促使肠道吸收效率更佳,而该磷虾油所含有的磷脂质更是具有天然乳化剂的功能,使该腐植酸粉末与该磷虾油混合制成的复方原剂可同时具有脂溶性及水溶性,借此增加该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在配方上的可延展性,令该腐植酸磷虾油复方的配方可同时混合脂溶性及水溶性物质;借此,提供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及其制程,尤指一种腐植酸磷虾油复方,具有腐植酸与磷虾油相辅作用,以提升磷虾油的吸收率并降低酸败率的功能。
附图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信行,未经陈信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56250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