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管道切割机器人有效
申请号: | 202010571987.8 | 申请日: | 2020-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447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8 |
发明(设计)人: | 钱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23K10/00 | 分类号: | B23K10/00;B25J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迪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1 | 代理人: | 顾炜 |
地址: | 23003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管道 切割 机器人 | ||
1.一种管道切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夹持机构、旋转机构、夹具、割炬、框架结构、机器人壳体、挡板、电机控制电路、电压控制电路;
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减速电机,所述减速电机与传动齿轮一连接,传动齿轮一与一级传动轴上的传动齿轮二相啮合;一级传动轴上的传动齿轮三、传动齿轮四分别与二级传动轴上的传动齿轮五、传动齿轮六相啮合传动,二级传动轴上的蜗杆轴套一、蜗杆轴套二分别与三级传动轴上的蜗轮一、蜗轮二相啮合传递运动和动能;三级传动轴上的传动齿轮七、传动齿轮八、传动齿轮九、传动齿轮十分别与四级传动轴上的传动齿轮十一、传动齿轮十二、传动齿轮十三、传动齿轮十四相啮合传递运动和动能,四级传动轴上的蜗杆轴套三、蜗杆轴套四、蜗杆轴套五、蜗杆轴套六分别与五级传动轴上的蜗轮三、蜗轮四、蜗轮五、蜗轮六相啮合进行传动;所述蜗轮三、蜗轮四、蜗轮五、蜗轮六作为主动齿轮分别与六级传动组件中的齿条一、齿条二、齿条三、齿条四相啮合传递运动和动能,齿条一、齿条二、齿条三、齿条四平行设置,齿条一、齿条二、齿条三、齿条四两端分别设置齿条定位板一和齿条定位板二,齿条定位板一和齿条定位板二中部分别设置有开口相对的V型块一和V型块二,通过V型块一和V型块二对管道进行夹持;所述夹持机构能够夹持35mm以内不同直径的管道且夹持时管道穿过机器人夹持机构;
所述旋转机构从外到内依次包括夹具固定盘、外齿圈连接环、外齿圈、滚动轴承内圈连接环、滚动轴承内圈固定环、滚动轴承、滚动轴承外圈固定环、步进电机传动齿轮一、步进电机传动齿轮二、步进电机传动齿轮三、步进电机固定盘、定位销一、定位销二、定位销三、定位销四、定位销五、定位销六、连接筋一、连接筋二、连接筋三、步进电机一、步进电机二、步进电机三;滚动轴承通过夹具固定盘、滚动轴承内圈连接环、滚动轴承内圈固定环用螺栓固定在一起,所述夹具固定盘、外齿圈连接环、外齿圈、滚动轴承内圈连接环、滚动轴承内圈固定环用螺栓固定滚动轴承内圈,滚动轴承外圈固定环通过螺栓固定滚动轴承外圈在步进电机固定板,步进电机一、步进电机二、步进电机三用螺丝固定在步进电机固定盘,步进电机轴安装有步进电机传动齿轮一、步进电机传动齿轮二、步进电机传动齿轮三再用螺丝固定,安装好的旋转机构通过销钉定位在框架结构;所述旋转机构通过连接筋与框架结构连接;
所述电机控制电路包括控制板、驱动扩展板、电机驱动芯片、蓝牙模块、5V继电器模块、电线夹、WIFI功能串口摄像头、减速电机、步进电机,采用控制板和驱动扩展板相结合,驱动扩展板通过电机驱动芯片控制减速电机和步进电机的运转;减速电机和步进电机分别对应的是夹持机构和旋转机构;
所述夹具包括夹具连接座、割炬固定块;所述夹具连接座能够根据切割管道直径的大小调节;
所述机器人壳体包括放置控制板的左边外壳以及相应的检修盖板,放置驱动扩展板的右边外壳以及相应的检修盖板,还包括旋转机构端盖外壳;
所述挡板是切割时防止火星对机器人造成损伤的零件;
所述割炬是用于等离子切割的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道切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压控制电路包括控制板、5V继电器模块,5V继电器模块的触发端接控制板的IO口,5V继电器模块的COM端和NO端分别控制220V接线插座零线的接通和断开;采用控制板和5V继电器模块相结合控制220V接线插座零线的接通与断开,220V接线插座连接380V电压逆变器,等离子切割机接在电压逆变器,割炬接在等离子切割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道切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
电机控制电路中,驱动扩展板连接蓝牙模块,安装蓝牙APP的手机通过WIFI与蓝牙模块连接控制电机的运转和220V接线插座零线的接通和断开;使用手机安装的蓝牙APP遥控机器人夹持管道,切割管道,割炬切割完转回到起点,夹持机构松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管道切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
旁路启动加载器,为微控制器编程,使机器人夹持管道,切割管道,割炬切割完转回到起点,夹持机构松开动作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速度和顺序进行编程,使机器人的这些动作能连贯和可重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57198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