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牙齿美白组合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573115.5 | 申请日: | 2020-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1478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发明(设计)人: | 王静;庞惠卿;高东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夏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9/06 | 分类号: | A61C19/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2308 北京市门***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牙齿 组合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包括:
至少一个光源,所述光源发射的峰值波长大于等于520nm,所述光源包含至少一个发光面;
三重态-三重态湮灭上转换(TTA-UC)材料体系,所述TTA-UC材料体系的最大发射波长在400-520nm之间,最大吸收波长大于等于520nm;
美牙剂;
所述TTA-UC材料体系与美牙剂耦合,所述TTA-UC材料体系与光源的至少一个发光面光路耦合,且所述TTA-UC材料体系和美牙剂设置在口腔内;
电驱动连接装置,所述光源与电驱动连接装置电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TTA-UC材料体系和光源的最小距离大于1mm。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TTA-UC材料体系和光源的最小距离大于3m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美牙剂具有面积A1,所述TTA-UC材料体系具有面积A2,所述光源具有一个有效发光面积A3;并且A1≤A2≤A1*110%≤A3。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TTA-UC材料体系的形式包括凝胶、薄膜和粉末中的任一种或多种;其中美牙剂的形式包括凝胶和贴片中的任一种或多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TTA-UC材料体系和美牙剂的耦合,包括以下方式中的任一种或多种:TTA-UC薄膜与美牙剂贴片接触,或是TTA-UC凝胶与美牙剂贴片接触,或是TTA-UC薄膜与美牙剂凝胶接触,或是TTA-UC凝胶与美牙剂凝胶接触,或是TTA-UC粉末与美牙剂凝胶接触。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TTA-UC材料体系和美牙剂的耦合,包括以下方式中的任一种或多种:TTA-UC薄膜与美牙剂贴片接触,或是TTA-UC凝胶与美牙剂贴片接触,或是TTA-UC薄膜与美牙剂凝胶接触,或是TTA-UC凝胶与美牙剂凝胶接触,或是TTA-UC粉末与美牙剂凝胶接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包含至少一个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中的光源:OLED光源,LED光源,及其组合。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包含至少一个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中的光源:OLED光源,mini LED光源,micro LED光源,及其组合。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包含至少一个OLED光源。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包含至少一个柔性OLED光源。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的峰值波长在550nm以上。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的峰值波长在550nm以上。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的峰值波长在600-900nm之间。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光源的峰值波长在600-750nm之间。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TTA-UC材料体系的最大发射波长在480-520nm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齿美白组合产品,其中所述TTA-UC材料体系的最大吸收波长大于等于550n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夏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夏禾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57311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