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0580107.3 | 申请日: | 2020-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5319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发明(设计)人: | 陈敏;刘昕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H01L27/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冯伟 |
地址: | 430205 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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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面板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视区和非可视区,其中,所述非可视区包括围绕所述可视区的间隙区和围绕所述间隙区的外围区;
相对设置的盖板和显示基板;
油墨层,所述油墨层设于所述盖板朝向所述显示基板的一侧,所述油墨层在所述非可视区内环绕所述可视区延伸,所述油墨层中位于所述外围区的部分为第一油墨部,所述油墨层中位于所述间隙区的部分为第二油墨部,所述第二油墨部中具有镂空部,所述镂空部的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第二油墨部的边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墨部的透光率大于所述第一油墨部的透光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墨部的透光率为A,30%≤A≤5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镂空部包括第一镂空部和第二镂空部,其中,所述第一镂空部覆盖所述第二油墨部的边缘,所述第二镂空部与所述第二油墨部的边缘不连通,所述第一镂空部的形状为三角形,所述第二镂空部的形状为菱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墨部和所述第一油墨部在所述间隙区和所述外围区的交界处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油墨部的颜色具有第一色度值,所述第一色度值与显示面板息屏时所述可视区所呈现颜色的色度值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墨部的颜色具有第二色度值,所述第二色度值与所述第一色度值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墨部的颜色具有第二色度值,所述第二色度值小于所述第一色度值。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区包括第一可视区和第二可视区,所述第一可视区的至少部分边缘为非直线型边缘;
所述非可视区包括与所述第一可视区对应的第一非可视区和与所述第二可视区对应的第二非可视区,所述第一非可视区在垂直其延伸方向上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非可视区在垂直其延伸方向上的宽度;
所述第二油墨部包括第一子油墨部和第二子油墨部,所述第一子油墨部位于所述第一非可视区,所述第二子油墨部位于所述第二非可视区,所述第一子油墨部中所述镂空部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子油墨部中所述镂空部的密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区包括第一可视区和第二可视区,所述第一可视区的至少部分边缘为非直线型边缘;
所述非可视区包括与所述第一可视区对应的第一非可视区和与所述第二可视区对应的第二非可视区,所述第一非可视区在垂直其延伸方向上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非可视区在垂直其延伸方向上的宽度;
所述第二油墨部包括第一子油墨部和第二子油墨部,所述第一子油墨部位于所述第一非可视区,所述第二子油墨部位于所述第二非可视区,所述第一子油墨部中的所述镂空部在所述第一子油墨部延伸方向上的最大宽度小于所述第二子油墨部中的所述镂空部在所在第二子油墨部延伸方向上的最大宽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设于所述盖板与所述显示基板之间的贴合胶;
所述贴合胶由所述可视区延伸至所述非可视区,且所述贴合胶的边缘位于所述第二油墨部的边缘与所述可视区之间。
12.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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