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09519.5 | 申请日: | 2020-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4021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6 |
发明(设计)人: | 田朝玉;李日辉;刘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50 | 分类号: | H01Q1/50;H01Q1/36;H01Q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安利霞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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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非金属电池盖;
非导电支架,所述非导电支架位于所述壳体内;
天线辐射单元,包括激励天线单元和耦合天线单元;
其中,所述激励天线单元设于所述非导电支架上,所述耦合天线单元设于所述非金属电池盖;
所述耦合天线单元与所述激励天线单元之间耦合连接,所述激励天线单元在所述耦合天线单元所在平面的正投影的其中一部分,与所述耦合天线单元重合;
所述耦合天线单元包括主体部和相互分离的N个枝节部;N个所述枝节部均与所述主体部连接,N≥2,且N为正整数;
所述激励天线单元在所述耦合天线单元所在平面的正投影,与所述耦合天线单元重合的部分位于所述主体部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N个所述枝节部沿相同方向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天线单元与所述激励天线单元耦合产生N+1个谐振频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N个枝节部包括第一枝节部和第二枝节部;
其中,所述第一枝节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枝节部的长度;
所述激励天线单元与所述第一枝节部耦合,产生第一谐振频率;
所述第一枝节部产生第二谐振频率,所述第二谐振频率大于所述第一谐振频率;
所述第二枝节部产生第三谐振频率,所述第三谐振频率大于所述第二谐振频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枝节部的长度为所述第二谐振频率对应的波长的二分之一。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枝节部的长度为所述第三谐振频率对应的波长的二分之一。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耦合天线单元处于非工作状态的情况下,所述激励天线单元产生一初始谐振频率,所述初始谐振频率大于所述第一谐振频率且小于所述第二谐振频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N个枝节部沿预设方向间隔排列,且各枝节部的长度依次减小,对应各枝节部产生的谐振频率依次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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