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异常企业发票自动预警的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612567.X | 申请日: | 202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6854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3 |
发明(设计)人: | 吴永建;赵里海;王文波;王文斌;焦媛媛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D7/0047 | 分类号: | G07D7/0047 |
代理公司: |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0 | 代理人: | 李世喆 |
地址: | 101100 北京市通州***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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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异常 企业 发票 自动 预警 方法 装置 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了对异常企业发票自动预警的方法、装置及系统,该方法包括:创建企业黑名单,企业黑名单包括税局所认定的异常企业的企业信息和本企业所认定的失信企业的企业信息,企业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的值;接收外部上传来的第一发票,第一发票携带有开票方的纳税人识别号的第一值;识别第一发票以获取第一值;判断企业黑名单是否包括目标企业信息,目标企业信息包括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值与第一值相同,若是,执行预警处理以使第一发票不可被上报至税局以用于发票报销。本方案可以自动预警由黑名单中企业所开具的发票,从而能够避免将问题发票上报至税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对异常企业发票自动预警的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发票是企业确认纳税义务的重要依据,在合理的时点开具正确的发票,是企业税款准确计算与缴纳的基础;在金税三期下,需保证发票与经济业务的一致性,防止出现税务风险。
目前,企业可将员工提交的发票上报至税局,由税局对收到的发票进行校验,以实现发票报销。
若企业上报的发票存在问题,在被税局查验出该类发票时,企业通常需要负连带责任。因此,应避免将问题发票上报至税局。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对异常企业发票自动预警的方法、装置及系统,能够避免将问题发票上报至税局。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对异常企业发票自动预警的方法,创建企业黑名单,其中,所述企业黑名单包括税局所认定的异常企业的企业信息和本企业所认定的失信企业的企业信息,所述企业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的值;
还包括:
接收外部上传来的第一发票,其中,所述第一发票携带有开票方的纳税人识别号的第一值;
识别所述第一发票以获取所述第一值;
判断所述企业黑名单是否包括目标企业信息,其中,所述目标企业信息包括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值与所述第一值相同,若是,执行预警处理以使所述第一发票不可被上报至所述税局以用于发票报销。
进一步地,所述企业信息还包括企业名称的值;
所述执行预警处理,包括:利用显示屏对外展示所述目标企业信息包括的企业名称的值,以作异常企业预警。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对应的等比例图像或电子发票;
该方法还包括:确定第一识别区域的两个对角点坐标;
其中,所述第一识别区域呈矩形;
其中,所述第一识别区域包括开票方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值在发票中的所在区域,且所述第一识别区域不包括其他发票信息项的值在发票中的所在区域;
其中,所述两个对角点坐标中,一对角点坐标的横坐标值为aX,纵坐标值为bY,另一对角点坐标的横坐标值为cX,纵坐标值为dY;
其中,X为发票的任一预设矩形框的横向长度,Y为发票的所述预设矩形框的纵向长度,a、b、c、d均为对应于所述预设矩形框的预设常数,且发票的所述预设矩形框的任一对角点坐标为原点坐标;
所述识别所述第一发票以获取所述第一值,包括:
识别所述第一发票的所述预设矩形框的第一横向长度和第一纵向长度;
根据所述第一横向长度和所述第一纵向长度,确定所述第一发票的所述第一识别区域的两个第一对角点坐标;
根据预设的原点坐标和所述两个第一对角点坐标,确定所述第一发票的所述第一识别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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