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脱硫脱硝活性焦再生效果快速评价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13247.6 | 申请日: | 202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8313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发明(设计)人: | 熊敬超;宋自新;邵雁;向浩;代伟有;胡鑫;魏卫;刘子豪;秦峰;郭华军;潘春锋;胡国峰;史记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1/10 | 分类号: | G01N31/10;G01N1/28;B01D5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430223 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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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脱硫 活性 再生 效果 快速 评价 方法 | ||
1.一种脱硫脱硝活性焦再生效果快速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同时在活性焦再生塔的入口处和出口处各取一份量的活性焦样品A及活性焦样品B,然后分别各取一定量样品并破碎得到粒径不大于1mm的颗粒的破碎样品A及破碎样品B;每一份量为100g;
S2:分别将20g破碎样品A、20g破碎样品B加入80mL去离子水并静置20min;
S3:使用pH值测定仪,对两份样品的滤清液分别进行pH值测定,分别记为CA和CB;
S4:根据公式(1)评价活性焦的再生效果R;
当CB7.0且R≥0.5时,活性焦再生效果评价为“良好”;
当CB≥7.0且R≥0.1时,活性焦再生效果评价为“良好”;
当CB7.0且R0.5时,活性焦再生效果评价为“不佳”;
当CB≥7.0且R0.1时,活性焦再生效果评价为“不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脱硫脱硝活性焦再生效果快速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活性焦再生效果评价为“不佳”时,代表再生后的活性焦仍有较多残留的酸性铵盐,需要提高再生温度或延长再生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脱硫脱硝活性焦再生效果快速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具体包括:在活性焦脱硫脱硝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同时在活性焦再生塔的入口处和出口处各取一份量的活性焦样品A及活性焦样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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