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控制方法、控制装置、发动机管理系统和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27571.3 | 申请日: | 2020-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909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3 |
发明(设计)人: | 饶小康;刘欣;程瑞涛;王桂波;马相明;薛莹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26/02 | 分类号: | B60K2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白雪静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双***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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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控制 方法 装置 发动机 管理 系统 | ||
1.一种车辆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辆进入加速踏板自学习模式后,检测加速踏板的开度;
当检测到所述加速踏板固定在一开度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时间后,将所述开度设置为所述加速踏板的初始零位;
对所述加速踏板的开度进行线性学习,并在学习成功后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所述车辆点火开关接通后,检测发动机是否启动和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是否被触发;
若所述发动机未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被触发,则控制所述车辆进入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模式;
若所述发动机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被触发,则发出所述发动机熄火的提示信息,并检测所述发动机是否熄火;
若所述发动机熄火,则控制所述车辆进入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发动机未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未被触发,则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发动机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未被触发,则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发动机未熄火,则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5.一种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车辆进入加速踏板自学习模式后,检测加速踏板的开度;
设置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加速踏板固定在一开度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时间后,将所述开度设置为所述加速踏板的初始零位;
学习模块,用于对所述加速踏板的开度进行线性学习;
控制模块,用于在学习成功后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所述车辆点火开关接通后,检测发动机是否启动和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是否被触发;
若所述发动机未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被触发,则控制所述车辆进入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模式;
若所述发动机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被触发,则发出所述发动机熄火的提示信息,并检测所述发动机是否熄火;若所述发动机熄火,则控制所述车辆进入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模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
若所述发动机未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未被触发,则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若所述发动机启动且所述加速踏板自学习功能未被触发,则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若所述发动机未熄火,则控制所述车辆正常工作。
7.一种发动机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车辆的控制装置。
8.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动机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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