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台式切割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35353.4 | 申请日: | 2020-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045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25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幸则;可儿利之;三轮祐己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主分类号: | B23D19/00 | 分类号: | B23D19/00;B23D33/02;B23Q11/00;B23Q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栗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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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台式 切割机 | ||
1.一种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具有基座、转台、切割机主体、转台固定机构、主体倾摆部和倾摆固定机构,其中,
所述转台以能够水平旋转的方式被支承在所述基座上;
所述切割机主体被设置在所述转台的上方并将刀具以能够旋转的方式进行支承;
所述转台固定机构能够将所述转台固定于所述基座;
所述主体倾摆部被设置在所述转台的后方,将所述切割机主体以能够向左右方向倾摆的方式进行支承;
所述倾摆固定机构能够固定所述切割机主体向左右方向的倾摆,
所述转台固定机构具有:能够旋转操作的转台固定操作部;和转台固定部件,其中,
所述转台固定部件构成为,通过对所述转台固定操作部进行旋转操作而能够将所述转台固定于所述基座,
所述转台固定操作部位于比所述转台的前表面靠前方且比所述转台的上表面靠下方的位置,并被配置在所述转台的左右方向中央,
所述倾摆固定机构具有能够旋转操作的倾摆固定操作部,
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的旋转轴与所述转台固定操作部的旋转轴同轴设置,
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位于比所述转台的前表面靠前方的位置,且被设置在所述转台固定操作部的后方,
所述倾摆固定机构具有倾摆固定传动轴,该倾摆固定传动轴从所述转台的前部沿前后方向延伸到所述主体倾摆部,
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被设置在所述转台的旋转中心与左端部之间、或者被设置在所述转台的所述旋转中心与右端部之间,
所述倾摆固定机构具有由驱动侧齿轮和从动侧齿轮构成的减速齿轮部,所述驱动侧齿轮被设置于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所述从动侧齿轮被设置在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上,
在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的后部设置有螺纹轴部,在该螺纹轴部上安装有螺母,
通过旋转操作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而经由所述减速齿轮部使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绕轴线旋转来进行所述螺纹轴部与所述螺母的紧固,通过该紧固,所述主体倾摆部被按压固定于所述转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具有正向锁定机构,该正向锁定机构将所述转台定位在规定的旋转角度,
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相对于所述转台固定部件左右排列,
所述正向锁定机构位于所述转台固定部件的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倾摆固定机构具有旋转杆,该旋转杆能够在前后方向上旋转,且一侧能够与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抵接,另一侧与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连结,
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具有螺纹轴部,该螺纹轴部使进行了旋转操作的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沿前后方向位移,
通过所述螺纹轴部使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向后方位移,据此与所述倾摆固定操作部抵接的所述旋转杆旋转而在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上产生朝向前方的拉力,通过该拉力,所述主体倾摆部被按压固定在所述转台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具有支承部,该支承部将所述倾摆固定传动轴支承于所述转台,
通过由所述支承部和所述螺母夹持所述主体倾摆部和所述转台来固定所述主体倾摆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承部上设置有推力滚针轴承。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倾摆部能够以左右倾摆支轴为中心向左右方向倾摆,
所述螺母为与以所述左右倾摆支轴为中心的圆弧形状相适配的扇形。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主体倾摆部的后方设置有后部罩。
8.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台式切割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减速齿轮部的底面上设置有前部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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