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控放氢材料、其制备方法及水解制氢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37260.5 | 申请日: | 2020-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3488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6 |
发明(设计)人: | 刘兵银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镁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3/06 | 分类号: | C01B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04 | 代理人: | 李波;王颖慧 |
地址: | 201306 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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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控 材料 制备 方法 水解 | ||
1.一种可控放氢材料,包括氢化镁以及水解促进剂和水解抑制剂二者中的至少一种,其中
所述氢化镁、所述水解促进剂和/或所述水解抑制剂的质量配比为:所述氢化镁为1~50份,所述水解促进剂为1~50份,所述水解抑制剂为1~30份;
所述水解抑制剂具有抑制氢化镁水解反应的作用,所述水解抑制剂包括非金属材料,其中所述非金属材料包括硼、石墨烯、硅和麦饭石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水解促进剂包括固体有机酸和过渡金属中的至少一种;
其中,所述氢化镁具有以镁为核心的核壳结构;和/或所述可控放氢材料具有核壳结构,其包括一部分所述氢化镁为核心,以及另一部分所述氢化镁与所述水解促进剂和/或所述水解抑制剂形成的外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固体有机酸包括乙醇酸、丙二酸、柠檬酸和苹果酸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过渡金属包括铁、钴和镍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和所述非金属材料的质量配比为:所述氢化镁为1~50份,所述非金属材料为1~10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非金属材料为5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与所述固体有机酸的质量比为1:4~1: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与所述固体有机酸的质量比为1: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的粒径为微米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的粒径尺寸为100μm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的粒径尺寸为45~75μ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可控放氢材料为片剂。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还包括成型剂和稳定剂中的至少一种,所述氢化镁与所述成型剂和/或所述稳定剂的质量配比为:所述氢化镁为1~50份,所述成型剂为1~70份,所述稳定剂为1~20份。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成型剂包括乳糖、麦芽糊精和聚乙二醇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稳定剂包括淀粉、硬质酸镁和微晶纤维素中的至少一种。
14.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或13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在所述可控放氢材料中的质量比例为1%~10%。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所述氢化镁在所述可控放氢材料中的质量比例为5%。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其中所述氢化镁在所述可控放氢材料中的质量比例为1%~10%。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控放氢材料,所述氢化镁在所述可控放氢材料中的质量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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