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抗蓝光功效的修护液及其化妆品在审
申请号: | 202010654126.6 | 申请日: | 2020-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3196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发明(设计)人: | 毕桂灿;高凯翔;谢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南农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8/34 | 分类号: | A61K8/34;A61K8/65;A61K8/67;A61K8/73;A61K8/9789;A61K8/98;A61Q17/00;A61Q17/04;A61Q19/00;A61Q19/02;A61Q1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润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7 | 代理人: | 许春兰;梁丽婵 |
地址: | 51000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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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抗蓝光 功效 修护 及其 化妆品 | ||
1.具有抗蓝光功效的修护液,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由以下重量份物质组成:金盏花提取物2~5份、密罗木提取物5~20份、牡丹提取物4~8份、秦椒果提取物4~8份、蜗牛粘液提取物10~50份、甘草根提取物10~50份、黄岑根提取物10~50份、樱花提取物1~5份、胶原肽0.2~0.6份、乙基己基甘油6~10份、烟酰胺0.1~0.5份、抗坏血酸0.3~0.8份、甘油20~40份、1,2-己二醇2~6份、透明质酸钠0.8~1.5份、水800~120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抗蓝光功效的修护液,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由以下重量份物质组成:金盏花提取物3~4份、密罗木提取物8~15份、牡丹提取物5~7份、秦椒果提取物5~7份、蜗牛粘液提取物15~30份、甘草根提取物15~30份、黄岑根提取物15~30份、樱花提取物3~5份、胶原肽0.4~0.5份、乙基己基甘油7~8份、烟酰胺0.2~0.3份、抗坏血酸0.3~0.8份、甘油25~35份、1,2-己二醇4~6份、透明质酸钠0.9~1.2份、水900~110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抗蓝光功效的修护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金盏花提取物纯度≥98%,水溶;所述密罗木提取物、牡丹提取物、秦椒果提取物、蜗牛粘液提取物、甘草根提取物、黄岑根提取物、樱花提取物纯度≥95%,水溶。
4.一种含有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具有抗蓝光功效的修护液的化妆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为喷雾面膜、喷雾、面膜、爽肤水、乳液、面霜、精华液、精华乳、滋润精华、散粉、粉底液中的任意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为喷雾面膜时,所述胶原肽的分子量<200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质酸钠包括大分子透明质酸钠和小分子透明质酸钠,小分子透明质酸钠和大分子透明质酸钠的质量配比为1:1~5: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分子透明质酸钠的分子量<1万,大分子透明质酸钠的分子量>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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