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709077.1 | 申请日: | 2020-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4771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尹小林;余智英;宋剑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沙紫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10L5/46;F27B7/34;F27D99/00;C02F101/20;C02F101/30 |
代理公司: | 长沙星耀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3205 | 代理人: | 宁星耀;宁冈 |
地址: | 410205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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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泥 协同 处理 有机 危害 废液 方法 | ||
1.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脱毒处理:将有机危害废液置于搅拌罐中,加脱毒剂搅拌反应5~120min,再加入重金属离子沉淀剂搅拌反应3~30 min,过滤分离,得重金属沉淀滤渣和脱毒废液;
(2)脱水处理:将步骤(1)所得脱毒废液流经载有颗粒状或块状或袋装脱水剂的脱水装置,得废液燃料;
(3)水泥窑协同处理:将步骤(2)所得的废液燃料作为煤粉助燃的燃料泵送入窑头喷煤管燃烧器的中心喷油管内喷入回转窑内燃烧,加速煤粉的氧化燃烧;或将步骤(2)所得的废液燃料泵送入窑尾分解炉喷煤管燃烧器的中心风管内喷入分解炉内燃烧,改善分解炉内煤粉燃料的燃烧状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有机危害废液为化工、医药、选冶、机械加工产生的含碳氢化合物危险废液、含有机溶剂废物、含矿物油废物、油水废物、烃/水混合物废物、乳化液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脱毒剂为高铁酸盐、高锰酸盐、过碳酸盐、纯碱、烧碱、石灰、双氧水、二氧化氯、硫代硫酸钠/钾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脱毒剂的用量相当于有机危害废液质量的0.1~10%,优选1~8%。
5.根据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含重金属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的重金属离子沉淀剂优选肌醇六磷酸。
6.根据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的重金属离子沉淀剂用量相当于有机危害废液质量的0.05~5%,优选1~3%。
7.根据权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重金属沉淀滤渣进行电解获得重金属,并回收重金属离子沉淀剂循环利用。
8.根据权利要求1-7之一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所述的脱水剂硅胶、硅藻土、生石灰、元明粉、烧明矾、熟料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泥窑协同处理有机危害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脱水剂饱和后循环再生利用,或加入水泥厂窑头罩内(含回转窑冷却带)直接热处理转化为熟料或活性掺合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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