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异常显示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010716858.3 | 申请日: | 2020-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1833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1 |
发明(设计)人: | 马利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9/154 | 分类号: | H04N19/154;H04N19/4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陈彦如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异常 显示 检测 方法 装置 设备 介质 | ||
1.一种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后台服务器,包括:
获取对源视频进行转码后得到的待检测转码视频;
基于所述源视频确定参考视频,具体包括:基于预设转码规则对所述源视频进行转码以得到所述参考视频;所述预设转码规则中包括与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帧率一致的转码帧率以及基于画质影响因子构建的转码原则,所述转码原则用于控制所述参考视频与所述源视频之间的视频画面差异符合预设差异条件;所述参考视频的帧率与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帧率相同,并且,所述参考视频与所述源视频之间的视频画面差异符合所述预设差异条件;
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与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相似度,以得到目标相似度,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与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相似度用于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是否会引起异常显示现象;
基于所述目标相似度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引起异常显示现象,以对所述源视频进行重新转码以得到更新后的待检测转码视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源视频确定参考视频,包括:
若所述源视频的帧率与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帧率一致,则直接将所述源视频作为所述参考视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源视频确定参考视频,还包括:
基于与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分辨率一致的转码分辨率,对所述源视频进行转码以得到所述参考视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源视频确定参考视频,还包括:
基于与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分辨率不一致的转码分辨率,对所述源视频进行转码以得到所述参考视频;
相应的,所述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与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相似度,包括:
将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分辨率调整至所述参考视频的分辨率得到调整后视频,计算所述调整后视频和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相似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预设转码规则对所述源视频进行转码以得到所述参考视频之前,还包括:
基于恒定质量因子和/或转码码率构建所述转码原则。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统计被确定为能够引起异常显示现象的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数量;
确定所述数量与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总数量之间的比值;
若所述比值大于预设比值阈值,则重新执行所述基于预设转码规则对所述源视频进行转码以得到参考视频的步骤。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与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相似度,以得到目标相似度,包括:
计算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与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峰值信噪比以得到所述目标相似度。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异常显示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与所述参考视频之间的相似度,以得到目标相似度,基于所述目标相似度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引起异常显示现象,以对所述源视频进行重新转码以得到更新后的待检测转码视频,包括:
确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的每张视频帧和所述参考视频中相应的每张视频帧之间的相似度,以得到单帧相似度;
利用每张视频帧对应的所述单帧相似度计算相应的平均相似度;
判断每张视频帧对应的所述单帧相似度是否小于第一相似度阈值以及判断所述平均相似度是否小于第二相似度阈值;
若所述平均相似度小于所述第二相似度阈值,则判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中的视频帧普遍存在能够引起异常显示现象的情况,并对所述源视频中的全部视频帧进行重新转码,以得到更新后的待检测转码视频;和/或,
若所述平均相似度不小于所述第二相似度阈值并且存在视频帧对应的所述单帧相似度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则判定所述待检测转码视频中的视频帧个别存在能够引起异常显示现象的情况,并对所述源视频中的相应视频帧进行重新转码,以得到更新后的待检测转码视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经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71685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