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矿用卡车在审
申请号: | 202010724813.0 | 申请日: | 2020-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2405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发明(设计)人: | 唐建林;任良才;冯仰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9/48 | 分类号: | B60R19/48;B60R11/00;B60R16/02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马艳苗 |
地址: | 221004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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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卡车 | ||
1.一种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辆本体(1);
雷达检测系统(2),设置于所述车辆本体(1)上,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第一激光雷达(21),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前部,且顶面与水平面和所述车辆本体(1)的车前脸(11)所在平面均垂直;
第二激光雷达(22),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后部,且顶面与水平面和所述车辆本体(1)的车前脸(11)所在平面均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雷达(21)被构造为以下至少之一:
沿着左右方向,所述第一激光雷达(21)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中部;
所述第一激光雷达(21)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所述车辆本体(1)总高度的二分之一;
所述第一激光雷达(21)为64线以上激光雷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激光雷达(22)被构造为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二激光雷达(22)安装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传感器总成支架(13)上;
所述第二激光雷达(22)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所述车辆本体(1)的轮胎(14)高度的三分之二;
所述第二激光雷达(22)为16线以上激光雷达。
4.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雷达检测系统(2)还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之一:
第三激光雷达(23),位于所述第一激光雷达(21)的正下方,且顶面平行于所述水平面;
第一毫米波雷达(24),位于所述第一激光雷达(21)的正下方;
第二毫米波雷达(25),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左前方;
第三毫米波雷达(26),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右前方;
第四毫米波雷达(27),位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后部。
5.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激光雷达(23)被构造为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三激光雷达(23)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所述车辆本体(1)总高度的三分之一;
所述第三激光雷达(23)设置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横梁(12)上;
所述第三激光雷达(23)为16线以上激光雷达。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毫米波雷达(24)被构造为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一毫米波雷达(24)设置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保险杠(15)上;
所述第一毫米波雷达(24)的发射面朝正前方,并与水平面垂直;
所述第一毫米波雷达(24)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1.3m。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毫米波雷达(25)被构造为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二毫米波雷达(25)设置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保险杠(15)上;
所述第二毫米波雷达(25)的发射面朝左前方,并与水平面垂直;
所述第二毫米波雷达(25)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1.3m。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矿用卡车(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毫米波雷达(26)被构造为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第三毫米波雷达(26)设置于所述车辆本体(1)的保险杠(15)上;
所述第三毫米波雷达(26)的发射面朝右前方,并与水平面垂直;
所述第三毫米波雷达(26)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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