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监管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732146.0 | 申请日: | 2020-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8616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李立波;赵邑新;高佳伟;郑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蓝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6H20/13 | 分类号: | G16H20/13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殷盛江 |
地址: | 261000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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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零售 药店 药品 销售 监管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电子商务技术领域,提供一种基于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监管方法及系统,方法包括:采集医生审定并下达的处方药所对应的处方信息,其中;对采集到的处方信息进行解析,获取并保存所销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下达的处方信息;将预先获取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存储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判断处方药的销售是否超过预先审批的处方药数量信息;根据处方信息中的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和禁售时间,生成禁售信息,从而使药店销售处方药与药监局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相适应,并且有效的实现药品销售去向跟踪,并进一步实现对医生处方药品使用量、患者购买处方、药品的数量进行有效监控。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电子商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监管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药品零售行业的不断发展,在每个城市的各个区域都分布较多的药店,这些药店的经营模式都基本是一致的,药品渠道拿药,然后通过零售的方式将药品销售给病患。
目前,在药店销售的药品有常规的药品和处方药品,对于这些药品其出售方式均相同,但是,对于处方药而言,其销售渠道和针对性的病患有严格的要求,但是目前的销售方式存在销售不规范,可追溯性较弱,药品销售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监管方法,旨在现有技术中处方药的销售方式存在销售不规范,可追溯性较弱,药品销售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本发明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采集医生审定并下达的处方药所对应的处方信息,其中,所述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信息;
对采集到的所述处方信息进行解析,获取并保存所销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下达的处方信息;
将预先获取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存储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判断处方药的销售是否超过预先审批的处方药数量信息;
根据所述处方信息中的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和禁售时间,生成禁售信息。
作为一种改进的方案,所述采集医生审定并下达的处方药所对应的处方信息的步骤之前还包括下述步骤:
根据获取所销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下达的处方信息,生成处方药购买选择界面。
作为一种改进的方案,所述将预先获取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存储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判断处方药的销售是否超过预先审批的处方药数量信息的步骤具体包括下述步骤:
预先获取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将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
判断处方药的销售是否超过预先审批的处方药数量信息;
根据判断结果生成处方药销售判断结果,所述处方药销售判断结果包括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和数量均已全部销售、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和数量已部分售出以及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和数量全部未售出;
根据生成的处方药销售判断结果,生成处方药审批销售信息,并将生成的所述处方药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终端;
所述审批销售信息包括与所述医生处方药品和数量均已全部销售相匹配的禁止销售、与医生处方药品和数量已部分售出相匹配的部分允许销售和与医生处方药品和数量全部未售出相匹配的允许销售。
作为一种改进的方案,所述将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的步骤具体包括下述步骤:
将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处方信息的处方识别码作为索引,在所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进行检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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