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796538.3 | 申请日: | 2020-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6147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刘业章;袁海雷;王志文;吴思进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复杂美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38 | 分类号: | G06Q20/38;G06Q20/40;G06Q50/14;G06F16/27;G06F16/245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游客 不文明 行为 约束 方法 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提供一种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响应于获取到第一游客在当前景区存在不文明行为的第一行为证据,根据第一行为证据和第一游客的身份证号生成第一存证交易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供区块链节点通过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执行,将第一行为证据存证在区块链上,以供各景区的票务终端在处理第一游客的购票请求时查询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所存证的第一游客的各项行为证据,并根据查询到的各项行为证据处理购票请求。本发明实现了约束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在当前的旅游行业中,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通常只能通过景区管理方罚款来约束。然而很多情况下,由于景区事后找不到游客、罚款额度低无法起到惩戒作用、少数游客资产富裕屡罚屡犯等因素,导致罚款对部分存在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的约束效果非常差。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旅游局公布并正式施行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然而该办法一方面仅仅只能起到“威慑作用”,很难起到实际的约束效果,另一方面由于只记录行为极度不文明的游客,难以对大多数存在不严重的不文明行为的游客起到约束作用。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或不足,期望提供一种有效约束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适用于景区终端的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区块链上配置有游客行为存证合约,该方法包括:
响应于获取到第一游客在当前景区存在不文明行为的第一行为证据,根据第一行为证据和第一游客的身份证号生成第一存证交易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供区块链节点通过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执行,将第一行为证据存证在区块链上,以供各景区的票务终端在处理第一游客的购票请求时查询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所存证的第一游客的各项行为证据,并根据查询到的各项行为证据处理购票请求。
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适用于区块链节点的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区块链上配置有游客行为存证合约,该方法包括:
通过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执行第一存证交易,将第一游客在第一景区存在不文明行为的第一行为证据存证到区块链上,以供各景区的票务终端在处理第一游客的购票请求时查询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所存证的第一游客的各项行为证据,并根据查询到的各项行为证据处理购票请求。
其中,第一存证交易由第一景区的景区终端在获取到第一行为证据后,根据第一行为证据和第一游客的身份证号生成。
第三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适用于票务终端的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区块链上配置有游客行为存证合约,该方法包括:
在处理第一游客的购票请求时,查询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所存证的第一游客的各项行为证据;其中,行为证据由区块链节点通过游客行为存证合约执行相应的存证交易存证到区块链上,存证交易由相应景区的景区终端在获取到第一游客在本景区存在不文明行为的行为证据后根据所获取的行为证据和第一游客的身份证号生成;
根据查询到的各项行为证据处理购票请求。
第四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和存储器,其中存储器包含可由该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以使得该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根据本发明各实施例提供的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
第五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的存储介质,该计算机程序使计算机执行根据本发明各实施例提供的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复杂美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杭州复杂美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796538.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