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2010823012.X | 申请日: | 202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6793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0 |
发明(设计)人: | 毛腾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咔么(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10/06;G06Q10/08 |
代理公司: | 南昌金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6129 | 代理人: | 孙文伟 |
地址: | 201900 上海市宝山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影视 器材 共享 租赁 平台 | ||
1.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人机交互模块(1)、云端服务器(2)以及共享租赁系统(3),所述云端服务器(2)分别与所述人机交互模块(1)以及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通信连接,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包括租赁信息模块(31)、支付模块(32)、货物配送模块(33)、使用指导模块(34)以及评价模块(35);
所述租赁信息模块(31)包括以下的一种或多种:租赁设备信息、租赁设备状态、租赁时间、租赁价格以及租赁位置,所述使用指导模块(34)用于在所述人机交互模块(1)中生成不同设备对应的使用说明;
所述人机交互模块(1)包括设备租赁端(11)以及设备出租端(12),所述设备出租端(12)通过所述云端服务器(2)登录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发布租赁信息,由所述设备租赁端(11)通过所述云端服务器(2)登录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选择租赁相应的商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赁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实物图片、配置清单说明、维修记录以及累计使用时长;
所述租赁设备状态包括维修中、正常以及良好三种标识,所述标识展现在所述人机交互模块(1)的页面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赁时间包括起租时间与归还时间,所述起租时间为租客拿到商品的时间,所述归还时间为租客归还商品的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赁价格包括押金与租金,交易时所述押金冻结在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中,交易完成后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自动退还到指定支付账户,用户通过所述设备租赁端(11)申请免押金时,提交资料至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由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通过云端服务器(2)采集大数据,并自动进行身份判定给予一定的免押信用金额,所述大数据包括征信记录、信用记录;
所述租金以天为单位计算,首日不足一天的按1天计算,超过1天的,不超过8小时,按当天价格/8小时x小时数计算,每半小时按1小时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中设置有GPS定位模块,所述GPS定位模块将所述租赁位置展示在所述设备租赁端(11)以及所述设备出租端(12)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货物配送模块(33)包括买家自提、同城闪送以及快递三种方式,实际收费天数为货物收到与归还之间的时间段,所述租金按照所述实际收费天数计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指导模块(34)包括人工客服单元以及自主学习单元,所述自主学习单元通过图片、声音、视频以及文字四种方式指导用户使用设备,所述人工客服单元通过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与用户在线沟通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影视器材共享租赁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评价模块(35)为双向评分机制,租赁方与出租方在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进行评价打分,并将分数记录在评分系统中,所述评分系统中的评分与所述免押金的额度以及在所述共享租赁系统(3)中发布商品的数量关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咔么(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咔么(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82301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多层电路板压合方法
- 下一篇:一种含磷超低碳钢的冶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