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筷子在审
申请号: | 202010823132.X | 申请日: | 202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064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彭亚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王之新创信息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1/06 | 分类号: | A47G21/06 |
代理公司: | 浙江专橙律师事务所 33313 | 代理人: | 黄春英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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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筷子 | ||
1.筷子,用于进食,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可用于夹取食物,其特征在于:
包括密闭空腔;密闭空腔跨越第一端和第二端;
密闭空腔内具有流动物质(1-2),流动物质的体积小于密闭空腔的容积;
当第一端的水平高度 低于 第二端的水平高度时,大部分或全部的流动物质流到第一端,筷子整体的重心位于 第一端;
当第二端的水平高度 低于 第一端的水平高度时,大部分或全部的流动物质流到第二端,筷子整体的重心位于 第二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第二端也可用于夹取食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密闭空腔的空间形状具有对称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密闭空腔的空间形状为轴对称轴形状,筷子的外部形状为轴对称形状,密闭空腔的轴与筷字外部形状的轴 重合。
5.筷子,用于进食,包括夹取部(1-13) 和 手持部(1-14),其特征在于:
包括密闭空腔;密闭空腔跨越夹取部(1-13)和手持部(1-14);
密闭空腔内具有流动物质(1-2),流动物质的体积小于密闭空腔的容积;
当 夹取部(1-13)的水平高度 等于 手持部(1-14)的水平高度 时,全部或大部分 的流动物质 流到手持部(1-14),筷子整体的重心位于筷子的手持部(1-14);
当夹取部(1-13)的水平高度 低于 手持部(1-14)的水平高度 时,全部或大部分 的流动物质 流到夹取部(1-13),筷子整体的重心位于筷子的夹取部(1-13)。
6.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当筷子 夹取部(1-13)的水平高度 高于 的手持部(1-14)水平高度 时,大部分或全部流动物质流到手持部(1-14),筷子整体的重心位于筷子的手持部(1-14)。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密闭空腔在夹取部(1-13)的部分的截面积小于密闭空腔在手持部(1-14)的部分的截面积。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筷子的夹取部的外部形状为锥状,筷子的手持部的外部形状为棱柱状,筷子水平放置在桌面时,重心在手持部,可以防止夹取部碰到桌面,起到保持夹取部卫生的有益效果。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筷子的具有两个夹取部,手持部具有两个端,手持部的两个端分别与两个夹取部相连。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筷子的具有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手持部具有第一号端和第二号端,手持部的第一号端与第一夹持部相连,手持部的第二号端与第二夹持部相连,密闭空腔跨越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手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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