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及开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876808.1 | 申请日: | 2020-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4629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2 |
发明(设计)人: | 王锦芳;王正茂;石成方;谢雯;田昌炳;朱怡翔;李保柱;叶继根;高兴军;李勇;刘双双;宋本彪;魏晨吉;刘浪;高严;钱其豪;史静;熊礼辉;郑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43/00 | 分类号: | E21B43/00;E21B43/16;E21B43/26;E21B43/3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臧微微;赵燕力 |
地址: | 100007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我 井下 流体 分离 开采 方法 | ||
1.一种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所述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包括:
母井,其设有互不连通的注入流道和采出流道;
位于同一储层中的至少一个注入井段和至少一个采出井段,所述注入井段和所述采出井段在所述储层中上下间隔且对应设置,所述注入井段与所述注入流道连通而形成注入通道,所述注入通道内设有第一注入机构,以向所述储层注入注入流体,所述采出井段与所述采出流道连通而形成采出通道,所述采出通道内设有第一采出机构,以采出储层流体;
井下流体分离系统,其设于所述母井中且具有入口、第一出口和第二出口,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的入口与所述采出流道连通,所述储层流体流经所述采出流道后经所述入口进入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的第一出口与井口连通,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的第二出口与所述注入流道连通,流入所述采出井段的所述储层流体流经所述采出流道后经所述入口进入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将所述储层流体分离为采出液和注入液,分离出的所述采出液流经第一出口后采出至井口,分离出的所述注入液经所述第二出口注入所述注入流道,再作为所述注入流体回注到所述储层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所述母井为直井,所述直井沿竖直方向贯穿所述储层,所述注入井段为自所述直井通过压裂形成的压裂注入缝,所述采出井段为自所述直井通过压裂形成的压裂采出缝,所述压裂注入缝和所述压裂采出缝上下对应设置;
所述压裂注入缝位于所述压裂采出缝的上方,或所述压裂注入缝位于所述压裂采出缝的下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裂注入缝位于所述储层的层顶,所述压裂采出缝位于所述储层的层底;
或,所述压裂注入缝位于所述储层的层底,所述压裂采出缝位于所述储层的层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所述母井包括母井直井段和母井造斜段,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设于所述母井直井段中,所述母井造斜段自所述母井直井段在所述储层中呈倾斜状延伸,所述注入井段和所述采出井段位于所述母井造斜段的侧向,位于所述母井造斜段同一侧的所述注入井段和所述采出井段沿所述母井造斜段延伸的方向交替排列,所述母井造斜段、所述注入井段和所述采出井段位于同一倾斜面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入井段为自所述母井造斜段通过侧钻形成的水平注入井段,所述采出井段为自所述母井造斜段通过侧钻形成的水平采出井段;
或,所述注入井段为自所述母井造斜段通过压裂形成的压裂注入缝,所述采出井段为自所述母井造斜段通过压裂形成的压裂采出缝;
或,所述注入井段包括自所述母井造斜段通过侧钻形成的水平注入井段、以及自所述水平注入井段通过压裂形成的压裂注入缝,所述采出井段包括自所述母井造斜段通过侧钻形成的水平采出井段、以及自所述水平采出井段通过压裂形成的压裂采出缝。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倾斜面上,所述注入井段位于所述采出井段的下方,或所述注入井段位于所述采出井段的上方。
7.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同井同层自我注采的井下流体分离自驱井,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流体分离系统包括自上而下依次相连的马达、第二注入机构和井下流体分离器,所述马达固设于下入管柱的下端,所述井下流体分离器具有所述入口、所述第一出口和所述第二出口,所述第二注入机构设于所述入口处,所述第一出口通过旁通管与所述下入管柱连通,所述第二出口通过单向阀与所述注入流道单向向下连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876808.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