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03147.7 | 申请日: | 2020-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4794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好伸;土田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131 | 分类号: | H01M4/131;H01M10/0525;H01M10/058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航;王潇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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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具备:
正极及负极隔着分隔件而层叠的构造的电极体;及
非水电解质,
其中,
所述正极具备:
正极集电体;
正极活性物质层,配置于所述正极集电体上,包含第1正极活性物质;及
绝缘层,沿着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的预定的宽度方向的一方的端部而配置,包含无机填充剂及第2正极活性物质,
所述负极具备:
负极集电体;及
负极活性物质层,配置于所述负极集电体上,包含负极活性物质,该负极活性物质层的所述宽度方向的长度比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的所述宽度方向的长度长,该负极活性物质层与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和所述绝缘层的至少一部分相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在所述电极体中,
在将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中包含的所述第1正极活性物质的总容量设为C,将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中包含的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总容量设为A的情况下,所述绝缘层中包含的所述第2正极活性物质的总容量L被规定为满足(1-C/A)×n的量,其中,n≥0.60,所述总容量的单位为mAh。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在所述电极体中,
在将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中包含的所述第1正极活性物质的总容量设为C,将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中包含的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总容量设为A的情况下,所述绝缘层中包含的所述第2正极活性物质的总容量L被规定为满足(1-C/A)×n的量,其中,n≥0.65,所述总容量的单位为mAh。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所述第1正极活性物质及所述第2正极活性物质分别包含含锂镍钴锰的过渡金属氧化物。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所述第2正极活性物质的平均粒径比所述第1正极活性物质的平均粒径小。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不包含无机填充剂。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在将所述绝缘层的厚度设为T1,将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的厚度设为T2时,所述厚度T1与所述厚度T2之比T1/T2为1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在所述宽度方向上,所述绝缘层比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的一端向外侧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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