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事故警示灯有效
申请号: | 202010910857.2 | 申请日: | 2020-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5074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9 |
发明(设计)人: | 王瑞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瑞平;耿家源 |
主分类号: | G08B5/36 | 分类号: | G08B5/36;G08B7/06;G08G1/095;B60Q7/02;B60Q1/52 |
代理公司: | 郑州意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1138 | 代理人: | 张江森 |
地址: | 450045 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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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事故 警示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事故警示灯,包括投射管和固定筒,所述投射管内设有用于投射事故提示信息警示远距车辆的投射器,所述固定筒下端设有用于与车顶连接的吸附装置,所述固定筒内设有用于控制投射器开闭的控制单元和用于为投射器提供电能的电源模块,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一投射器开关,所述投射管连接于固定筒上部。本发明所述事故警示灯直接吸附在车顶上就能够将事故警示信息投射到200甚至300米处以提示后方车辆,无人员徒步逆行,不仅使用方便而且最大限度的提高了人员的安全系数,同时远距离提早提示后方车辆,极大的增加了安全距离,便于后方车辆早发现早避让同样有利于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概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事故警示装置,特别涉及一种事故警示灯。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车辆自身事故例如汽车抛锚和交通事故例如车辆的追尾事故,在高速公路上时常发生,屡见不鲜。为了防止其他车辆对事故车上的人员伤害,需要事故车上的人员下车步行数十米将警示三角架置于事故车辆的后端,以警示后方车辆避让避免二次事故。放置警示三角架虽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后方车二次事故的发生,但至少还存在如下不足:其需要人员下车且徒步逆行数十米,其使用极其不方便。其次,人员徒步逆行数十米本身就不安全,反而客观增大了交通事故的概率,该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技术改进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事故警示灯,具体而言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事故警示灯,包括投射管和固定筒,所述投射管内设有用于投射事故提示信息警示远距车辆的投射器,所述固定筒下端设有用于与车顶连接的吸附装置,所述固定筒内设有用于控制投射器开闭的控制单元和用于为投射器提供电能的电源模块,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一投射器开关,所述投射管连接于固定筒上部;所述固定筒包括外筒、与外筒滑动连接的内筒、螺纹连接于内筒中心的下调节杆、与下调节杆单自由度转动的上调节杆、与上调节杆铰接的连杆一、与内筒上端铰接的连杆二,所述连杆一和连杆二的另一端铰接有压块,压块与外筒内壁设有2-3mm的间距。
优选方案,所述投射管铰接于固定筒且两者之间设有用于限定投射管倾角的限位装置。
优选方案,所述限位装置包括用于连接投射管和固定筒的转轴、设置转轴一端的旋钮、设于固定筒和投射管之间且套装于转轴上的弹性摩擦片。
优选方案,还包括警示近距车辆的报警装置,所述报警装置电连接于控制单元,所述报警装置为声音报警器、光报警器或声光报警器的一种。
优选方案,所述报警装置与投射管同侧设于固定筒或环绕固定筒一周设置。
优选方案,所述吸附装置为磁铁座,所述磁铁座固设于固定筒底部。
优选方案,所述电源模块包括充电模块和蓄电池。
优选方案,所述内筒下端设有内凹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本发明所述事故警示灯直接吸附在车顶上就能够将事故警示信息投射到200甚至300米处以提示后方车辆,无人员徒步逆行,不仅使用方便而且最大限度的提高了人员的安全系数,同时远距离提早提示后方车辆,极大的增加了安全距离,便于后方车辆早发现早避让同样有利于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概率。
2、本实用所述的限位装置可以调节投射管倾角继而调节投射器投射距离的远近,满足不同场景,极大方便了本发明的现实使用的适应性和方便性。
本发明的其他有益效果将结合下文具体实施例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投射管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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